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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蝟,你要是想回來,跟我老高說一聲,我馬上帶兵來長安接你。

若返正無日,則七廟不可無主,萬國須有所歸。臣寧負陛下,不負社稷。

刺蝟,你要是鐵了心不回來,那不好意思,國不可一日無主,我老高寧願對不起你,不能對不起國家。

你看高歡的意思,很明顯啊。

前一個假設,就是刺蝟想回洛陽,就說跟他高歡一聲,那基本上不可能,他刺蝟千里迢迢地跑過來,還能再跑回去?就算是他想回去,你也不可能允許,讓他跟高歡去說一聲吶。

高歡故意提這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主要就是,為後面那句話鋪墊:他寧負陛下,不負國家。

也就是說,他又要另立皇帝了。

呃……厲害啊,高大哥!他又把你這個小弟弟,逼到了角落。

如果他這樣做,那你手上,這個落跑的皇帝,算什麼?

畢竟,大魏的首都,還是洛陽,皇帝的宗廟,還在洛陽,不論怎麼說,洛陽的地位,都要比你的長安強。

高歡要是在洛陽,立了新皇帝,你這個落跑的皇帝,就徹底涼……

涼什麼啊!

你發現了,這裡,有個 BUG!

歷代權臣,行廢立之舉,被廢那個的,都要在他自己手上,控制著才行啊,這樣一來,被廢的那個,才能像個被換下來的燈泡,是扔了,還是放著,都可以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而現在呢?

要被廢的那個,不在他高歡手上,在你手上啊。

那在你手上……他高歡,怎麼廢得了呢?

只要你,還認他是皇帝,那麼在這關西大地,他就還是皇帝。

那麼,他高歡要立新皇帝,就不是換燈泡,而只是他自己給自己,另外多安了一個燈泡。

你這個燈泡,你願意用的話,還是可以繼續用。

那就繼續用吧,各用一個燈泡,這也向全天下表明,你跟他高歡,徹底分家過了。

公元 534 年十月,高歡言出必行,在洛陽擁立宗室清河王元亶之子,年僅十一歲的元善見為帝,史稱東魏孝靜帝,這是他一生擁立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皇帝。

等等,東魏?

不是北魏的嗎?

這麼說,還有西魏?

是的,西魏,馬上登場。

這些天,你每天去原雍州府衙上朝啊,都能撞見刺蝟皇帝,跟他的堂姐元明月膩歪。

你捂著眼睛說,皇上,別這樣。

他沒當回事,開著玩笑說,你這府衙這么小,朕想藏,也沒處藏啊。

你說,那皇上,這樣,臣幫你藏。

說罷,你甩手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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