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作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地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屌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就是伟大的俄罗斯的灵魂的归宿。很久以前我不觉得托尔斯泰怎么样,写得那么闷,后来看了他的《忏悔录》,突然受了震动。怎么说呢?长了见识了。一个人,肉体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圣。好多事,高尚,干净,我们常不信,不屑一顾,“嗨,那是扯淡呢!”其实是没见过。茨威格见过,他说,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中,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我觉得,一个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诸怀抱,就一定会觉得自己与托尔斯泰和茨威格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相似,这就算入了他们的党了吧?那么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第三部分】
@跟拿葱的大婶谈文学
30 个世纪以来我最喜爱的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前几天挂了,他被称为美国文学界的“十项全能冠军”,既是一个写温柔放荡的存在悲剧的大师,又多才多艺,从创作到批评无所不能,比喻性地说,恰如四份苏东坡配六份杜牧。此人正合我的波长,是作家中的抒情歌手,而我恰好认为一个人若不在某些方面是个抒情歌手简直就不值得活下去。在电影《毕业生》里,达斯汀·霍夫曼刚刚大学毕业,成天东游西荡,不擅实务,父母问他,你丫到底想要什么?他回答说:“与众不同。”当我想到厄普代克的毕生志业时,我的感慨正是:这就是与众不同的人生。
有时你不得不感慨于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厄普代克这样的人相比,我自己活个什么劲儿呢?这就像人家已经实现了可以装满鸟巢体育场的梦想,而你还对一只小盒子说心事呢。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撒娇地说,我只是一个在文学地图上没有人知道的国家里的一个玩世不恭的家伙嘛。我在网络视频上看过巴西小孩踢球,还没有茶几高呢,踢得跟翻花儿似的,可是我们的国足也没集体自杀呀。我们是伟大国家,专跟人家比乒乓球。这就是我们的风格。余华不是有一部《活着》
倍受赞誉嘛,就因为里边有一个人,任天打雷劈,怎么着都活着。
我可不认为一个活着而不曾体验活着之外的乐趣的故事有什么好写。我姥姥几乎不识字,年近九旬,身体不好,自知死之将至,兹有存在之惑,问我说:“人这一 辈子呀,有什么意思呢?”我没有办法回答她,只好鼓励说,你要下定决心不死呀!她表示一定按我说的去做,可我觉得只是敷衍而已。她不能“与众不同”,不 贪求往生彼岸,却无法排解幻灭之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