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是!」郭琦一下子坐直了身形,「不是你想的那樣!我不是為了蹭進你家才假裝害怕的,我是真害怕!你想想看,咱倆要是鄰居的話,我還能保持那麼一丁點的神秘感,現在住在一起,我所有的壞毛病都讓你看見了!這樣我幾乎就沒有勝算了!」
說到這兒,她頓了一下,小小聲嘟囔了一句:「雖然不住一起也沒什麼勝算。」
隨即又道:「其實我一點兒也不想這樣,可是我又不敢住我那公寓,搬出去的話我沒錢,住薇薇家的話……咳,我也覺得不太方便。」
苗薇薇都敢大白天當街強吻她了,能方便的了嗎?
郭琦嘆了口氣,「其實私心裡我還是想離你近一點兒,越近越好,我捨不得搬走。總之……哎呀!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我又想和你住一起,又不想和你住一起,又想天天粘著你,又怕你看到我亂七八糟的壞毛病,我,我也很糾結啊!」
郭琦突突突機關槍似的,懟出了這麼一大長串,看似邏輯死,仔細一聽,倒是頭頭是道。
因為喜歡所以想靠近,又因為喜歡所以不敢靠近,沒毛病。
而聽起來極不靠譜的一見鍾情,在顏值面前完全不是問題。
郭琦的解釋完全說得通,苗薇薇的解釋聽上去也很逼真,兩人的加在一起,倒真像是那麼回事。
當一個解釋看上去真的讓你幾乎無法懷疑的時候,它不是真的,就是造假者段位太高高到足以以假亂真。
莊妍認為,郭琦苗薇薇屬於後者。
原因很簡單。
首先,她不相信自己的顏值已經高到可以讓一個女人一見鍾情,尤其這個女人連所謂的情場高手都拿不下。
其次,郭琦這個又窮又慫看上去單蠢無害的女人,從機場開始,這一路的演技,足以讓她對她刮目相看。
最後,鎖骨的吻|痕已經很清楚的證明了一件事,這隻披著兔子皮的大尾巴狼,高超的演技絕對不可能只運用了機場到現在這一路,只怕早從她搬進公寓的第一天就開始了,她如果再不對她提起百分百的警戒,那豈不是真要被鳥啄了眼?
莊妍半天沒說話,苗薇薇不放心的向前探了探頭,扒著駕駛座椅背問道:「我們解釋完了,你難道就沒有什麼想說的嗎?」
莊妍面不改色道:「有。」
「嗯?洗耳恭聽。」
「你該下車了。」
「噯?到地兒了嗎?」苗薇薇看了一眼她路邊建築,突然覺得有點不對勁,「這好像不是去我家的路,這是哪兒?」
「緯四路。」
「緯四路?你上緯四路幹嘛?你這是要去哪兒?」
「機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