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翰林把茶碗擱到榻上,嘆了一口氣道:「家裡的錢一向是你們母親管的,讓她來講罷。」
柳氏便道:「這些年你們爹爹寫字換錢積夠了五百兩,我就拿去販絲販酒,略微小賺。在京城附近也置下了一個小莊。這次回富春,就把小莊賣掉了,再摟一摟歷年的積蓄,咱們家的家底差不多也有九千兩銀子。這次回富春,買房子添家具連帶回家的使用,一共花了一千四百兩,家裡還有現銀七千六百兩。」
王翰林便道:「今天的事我也看透了,再親近的兄弟,遲分家不如早分家。今日我就把這個家當分一分罷。耀祖,你是長子,分與你三千兩。耀宗,分與你兩千五兩,剩下來二千兩齣頭,是我們老兩口兒養老帶英華的陪嫁。」
「爹,兒子不分家。」耀祖漲紅了臉,結結巴巴道:「人家要笑話咱們的。」
黃氏眼巴巴的看著丈夫,若是人的眼睛上能寫字,黃氏的左眼一定寫著:「分」,右眼寫著:「家」。英華和大哥大嫂本來就沒有什麼感情,看著倒無所謂,王翰林看在眼裡,越發堅定了先給兒子們分家的想法。
耀宗把在地下爬來爬去的螞蟻踩在腳下,惱道:「為什麼要分?分了家還叫一家人嗎?」
「分的清楚些,也省得你們兄弟間傷了和氣。」王翰林長嘆:「我和你大伯早早分家,必不會有今日,你幾個堂兄視我如寇讎呢。」
耀祖連脖子都漲紅了,只道:「我不分家。我不分家。」
「耀祖。」柳氏微笑道:「我們只分財,不分家。還在一塊兒住著。」她指指耀宗和英華那邊,笑道:「這個錢就與你們,你們願意拿去買田地也好,買鋪面也好,都使得,賺了我們不問,虧了你爹爹也不會替你墊付。這間宅子是不分的,宅子裡的雜東雜西,且等我們老兩口上了山,你們兩兄弟二一添做五,一人一半。」
耀祖看向柳氏,有些遲疑,分完了老子的,就要分老娘的吧,她這是要替二弟出頭分親娘的陪嫁?
柳氏微笑,看向一慣與她為難的大兒子,道:「我嫁過來時也有些兒陪房。當年瑤華出嫁,我與了她些添妝。耀宗還不曾娶親,分家又分的比你少,我也與他個小莊。剩下的,都是與英華添妝的。雖然我的陪嫁我說了算,不過大家至親,我先與你說清楚,省得旁人嚼舌與咱們家添亂。與你弟弟的,是我的私房,我沒有給你的打算,將來也不會給你。」
「母親,我不要。」耀宗咬著牙道:「我沒給您少添麻煩,您為了我惹的是非也沒少花銀子,我沒有臉再要您的陪嫁。」
「不過是個小莊。」柳氏笑道:「也沒有幾畝地,卻是不許你拿去賣了典了。娘是怕你把錢都糟蹋光了,留幾畝地與你妻子兒女穿衣吃飯的。」
英華推哥哥,小聲道:「二哥,你不要,我就叫娘把那個小莊送給梨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