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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白静立着,两行泪水顺着已经腐烂的脸颊滑落。然而那泪水的颜色,是血红。

没错,没错……杀了从小教导她如何做人的毅叔叔的,杀了唯一真正爱她的毅叔叔的,是她,是她。记忆里没有任何啃噬血肉的片段,吃掉毅叔叔的场景,却如烙印一般地烙在她脑海里,直到她重新拥有神智。她把手插入了他的肚子,转一下,然后掰开。取出最柔软的内脏,饕餮般地塞进嘴巴里。嚼一下,吞进去,血腥的味道在周围弥漫,于是她满意地点点头,再次伸出了手……烙在脑海里的场景中,毅叔叔自被从要害取出了血肉,便未曾挣扎分毫。他只是温柔地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她暗自喜欢了多年的非金非玉的暗红珠子去了下来,温柔地念了几个呢喃的句子,然后把珠子挂在了她的脖子上。她依旧无知无觉,一点点,啃掉了他最后的笑容。

“苏白啊,你吃掉了你最亲的叔叔,你叔叔,却把救命稻草留给了你。他最后挂在你脖颈上的那颗珠子,是苏明河当年偶然发现的巫蛊至宝,一代代传了下来。珠子有两颗,材质是天下尸毒最怕的冰蚕腹珠,又被不知道多少年前的高人施了咒术。你的那颗叫做安魂,其中所含咒术能捆绑三魂,还有一颗叫做定魄,可以留住六魄。有了这两颗珠子,就算是中了多难以逆转的尸毒,也决计不会变成僵尸。人死七天之内,三魂离体,却还在尸体周遭不散,那颗安魂珠把你的三魂重新拉回了你的身体。只是重新清醒的你,带着吃掉了自己叔叔的腐烂的身体,却再也回不到从前——我说的,可对?”

对,当然对。只是“回不到从前”,这样轻飘飘的言语,实在不足以形容那样的绝望。安魂珠的效用是一点点开始的,她茫然地行走着,然后渐渐恢复了神智。

血腥的记忆仍然在她脑海里盘旋,她起初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却终是一点点明白了,知道了,绝望了。她拿起自己的银钩,叔叔送给她的银钩,一次又一次地割砍自己腐烂了却仍能感觉到疼痛的身体,直到身上再无完好的皮肤。她心里痛得整个人都好像要裂开来,便把银钩插入自己肚腹上那个最初的窟窿里捅搅。好痛,好痛,可是还好,这样就可以分散注意力,不去回忆灵魂的疼痛。

虽然神智清醒,却恍恍惚惚。她浑浑噩噩地到了毅叔叔的小木屋,神志不清地沾血写了求助的书信叫飞廉送出去,在木屋里的地板上蜷缩着,流着血泪,不知多久多久。

“很痛苦吧?自我厌恶吧?那又为什么,要从绝望中挣脱出来呢?明明已经烂掉了,又为什么要虚伪地掩盖自己的腐烂,然后,再去隐瞒欺骗,再去天真地以为自己还能得到信赖呢?”

她握着毅叔叔最后留给她的珠子,攥着他从前给她的银钩,终于从绝望中抽离。她脱下已经被血弄脏的艾绿裙裾,套上黑色衣裳,用墨蚕纱盖住自己裸露在外的每一分皮肤,带上熏香的荷包遮掩住腐烂恶臭的气息。

白丫头,人活一辈子,要懂得自我开解,别什么事都挂在心上。

白丫头,坚持你自己的,别管其他人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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