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交接得很順利,齊昭海沒過多久, 就帶著自己的人馬進了銀行里。
銀行給宋冥的第一印象是——
紅。
鮮血猩紅,玫瑰嫣紅。
把這一色調, 幾乎潑滿整個大堂。
屍體已經被法醫帶回去,進行第二次屍檢了,空落落的現場只剩些玫瑰零亂地散落著, 浸染在人血泊里。鮮血不但沒有將脆弱柔嫩的花瓣泡爛, 反而使其色澤從鮮麗中, 又暈出一層不可多得的冶艷來。
是妖媚的,勾人魂魄的。
卻偏偏又伴隨著殺戮與暴行, 危險得令人汗毛倒豎。
「兩起劫殺案的現場,都有玫瑰。」齊昭海見宋冥的目光沒離開過花瓣,於是補充交代了相關信息:「在第一起劫殺案里,出現玫瑰是偶然。那天剛好有個受害者買了玫瑰花束,準備從銀行出來之後就去求婚,不料遇到了這幫犯罪團伙, 把命跟玫瑰一起留在了銀行里。但是分局的人調查過,本來銀行里沒有玫瑰。」
這裡的玫瑰花, 是劫匪自己帶來的,
由此可見,案發現場的玫瑰,已從偶然情況,變成了一種固定行為。
不管是往血里扔玫瑰,還是戴仿青銅面具,這兩個特殊行為,都不同於「四一九」連環大劫案,是本次銀行劫案里新出現,且特有的。
可以從這裡下手。
獨一無二的標記行為,往往反映出犯罪分子在情感或心理上的需要。
「如果說,放玫瑰只是因為恰好符合喜好,還可以理解,那既然要殺死所有人,何必戴面具這麼麻煩?」宋冥提出疑問:「況且,他們既然已經掌控了銀行,為什麼不銷毀他們進銀行時的監控視頻,而故意留下進門時的影像?」
被留下的銀行監控里,歹徒故意站在攝像頭下面,將玫瑰花瓣一絲一絲地扯碎了。
碾在鞋底,踩進血污。
然後面對鏡頭揚起下巴,露出一個挑釁的邪笑。
「呃,我猜,他們之所以這樣做,可能是因為……覺得很帥?」樊甜恬遲疑著,給出了一個連她自己都認為,會被一秒否定的想法。
沒曾想,宋冥居然微微頷首。
認同了她的說法。
「在鏡頭前故意耍帥,借監控視頻挑釁警方。」宋冥平靜地陳述著:「存在這個行為,說明這群劫匪可能比較年輕,平均應該在二十多歲左右,最小的也可能只有十幾歲。他們表現欲強,對自己的作案手法自信滿滿。而且,這並不是過分自信。」
因為這樣的信心,並非毫無來源。
這群人膨脹的信心,源於他們對自身反偵查能力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