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庭上。”欧牟文说。
欧牟文做了一个很好的演讲。
桂律师接着他提出了本案特别的地方。事实上,凶枪是由闵海伦带去狄家的。后来虽然有人影射狄太太埋了什么东西在树丛里,但是检方无法指出埋的是什么。
桂律师指出,为了避免冤枉无辜,法律规定检方有义务要毫无疑问的证明被告有罪。今天检方无法证明狄太太埋的是什么东西,过了一段时间,别人在附近挖出什么东西,不能说就是狄太太埋的东西。所以警方有责任把这附近土地统统翻过来,看是不是另外有东西是狄太太去埋的。
另外,他又问到,这把枪,又怎么可能到狄太太手中?她出事的时候不在屋里。假如安迪睦要杀狄科尔,他当然会用安迪睦枪来杀他,怎么可能是闵海伦枪呢。他当然不可能把自己的枪摔出窗去,跑到卧房里去看有没有机会找到一支枪来杀人。
桂律师诘难地方检察官,他对凶案发生的情况无法自圆其说。他说他不相信欧牟文能说出凶案是怎样发生的。
欧牟文拿了枝铅笔,不停地在记,脸上充满笑容。
桂律师坐下。
欧牟文慢慢地站起来。一脸很神圣的样子。他说他愿意接受被告这种有勇无谋的挑战。他可以重组说出凶案发生的实况。
他形容安迪睦在当时怒气无法发泄,一开头想杀掉狄科尔,之后又想不要杀他。他把枪抛掉,已决定离开那房子。但是机会自然来到,他攫起那支在五屉柜上的枪,就杀死了狄科尔。
欧牟文走近陪审团席。他把善感的眼神看着席上的女人们。他一句一句很注意自己的演说。
罗法官指示陪审团,他们可以做几种不同的裁决:他们可以裁决被告无罪,可以裁决被告犯第一级谋杀,可以裁决被告犯第二级谋杀,或是被告犯过失杀人。
罗法官给陪审团解释所谓一级谋杀是一种恶意,候机,私刑或是利用智力,故意,预谋的杀人行为。或是因为故意纵火、抢劫、强奸、偷窃、重伤害、或是刑法二八八条所规定的罪状,导致的杀人行为。
他告诉陪审团,所有其它谋杀都是第二级谋杀。
罗法官解释过失杀人是在没有怨恨,非预谋下的杀人行为,是故意,自愿的,但是起因于突发纠纷或感情冲动。
他请陪审团在退下后立即自选一个主席出来。在主席协助下产生一个裁决,在决定后由主席代表陪审团向法庭报告裁决结果。
陪审团在四点十五分退下。
桂律师走过来和我会商。
“我对你的战略还是不太同意。”他说。
“法庭的记录把地方检察官的终结辩论记下来了,”我说:“地方检察官已经自己走进了陷阱。照他所说,不论安迪睦在走进房子之前,心里有什么意图。他后来已经把带去的枪,自动抛出窗去了。这等于放弃了蓄意谋杀的意图了。假如狄科尔是死在五屉柜上那支枪上的,那一定是感情冲动引起,那就只是过失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