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显然是所有人的答案,两位解说员都认定公牛队会用第一顺位选择这朵准备绽放的玫瑰。
“直到赛陷入苦战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一名球员的心脏有和获胜**有多大。当子弹开始穿梭,当分需要你来改变,当球迷开始声嘶力竭地呐喊,当赛依然胜负未判,这是你了解这位年轻人到底怎样的最好时机。而德里克在这种令人窒息的环境所做的事情,是提升自己的赛水准。他会做一切事情来帮助自己的球队取胜,他不仅仅是站出来得分,他会抢篮板,他会抢断皮球,他会在防守端阻挡对手送出盖帽,发动快攻,打出一个2+1,投进一个三分。”
“德里克会无私地把所有的注意力留给自己的队友,他并不是想要自己来做孤胆英雄,他想要让队友们也参与进来,这让他变得非常特别。”
听到解说这般热捧,连白已冬都对这个新星产生了兴趣,“你和他交过手吗?”
“嗯。”赵黎点头。
“感觉怎么样?真像他们吹的那么玄乎吗?”白已冬笑问道。
赵黎说道:“罗斯很强,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那场赛他打得好像我们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人类一样,完全压倒了我。”
让人觉得你很强不难,难的是让人输心服口服,时过境迁依然心存恐惧。
“好吧,那让我们看看他会不会成为状元秀。”白已冬看了眼远处的年轻人。
正巧,罗斯也看到了白已冬这边。
如果说今天有谁可能抢了罗斯的戏,那这个人只能是白已冬。
贵为篮坛霸主、nba现役第一人、史最佳小前锋省略无数头衔的人,足以抢走所有的风头。
罗斯轻轻点了下头,算作示好。
“选秀大会即将开始,让我们篮筐今年谁是状元。”
“每个预测榜单罗斯都到了斯利前面。现在他仿佛已经铁定要去公牛了,尽管他们已经有了一名控卫,而且极度缺乏内线得分手。”
“不要紧,像森林狼证明的那样,1个超级巨星加11个角色球员一样可以拿到总冠军,只要每个家伙都在防守端拼尽全力,大家相处融洽,以及至少有两个家伙可以杀进内线并且为其他队友创造投篮机会。罗斯完美地符合了这个公式如果德里克罗斯是你队最好的两名球员之一,那么有朝一日你必能进入总决赛。所以他是我的选择,即便要在家乡打球让我对他有一丝担心。”
斯特恩走到台前,笑容可掬,接过选择信封,他是全世界第一个知道公牛队用状元签选择了谁的人。
“芝加哥公牛以首轮第一顺位选择了…德里克罗斯,来自孟菲斯大学!”
几乎没有悬念,罗斯戴帽子,按照自己计算好的步伐走到台前与斯特恩亲切握手。
罗斯的脸充满笑容,对他来说,这是人生的重大里程碑。
没人知道这个天之骄子将迎来怎样的未来,白已冬看着远处那个看似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心里默默地祝福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