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幫傭還可以兩家共同去雇,這就更省了。
自家做花娘總比在酒樓里要好,沒個自家的住所好招待客人,掙的錢比她們多些。
別看身上衣服首飾不如玉娘福娘的昂貴,但要是真論起手上的銀錢嘛,估計玉娘現在是遠遠不及的。
畢竟她們幾家是結伴互幫,當媽媽的太過惡毒苛待女兒壞了名聲,旁家也不敢和她一起了,能平安無事住到現在,可見彼此的性情還算是寬厚,對手底下姑娘們或許能寬鬆些。
珍珍就是從馬家出來的,從小被馬三娘撫養,相當於是她女兒了,性子養的活潑。
她與花老爺的結交也有趣,花老爺好歹有些本錢,這樣的商人按理不該去那地方,可誰想後堂巷口有一家食雜鋪,專賣些雞鴨兔的雜碎,不是正經吃食,可耐不住店主手藝好,滷的雜碎絲毫沒有內臟腥味,反而又辣又香,實在下口。
花老爺當時便是特意去的,在那店裡吃的多了,又喝了好些酒,被風一吹有些頭暈,竟徑直摔在了巷子口,多虧珍珍聽見了動靜,好心出門扶了一把,這才結識下人來。
一來二去就做了快兩年,靠著花老爺和他介紹的幾位客人,她替馬三娘也攢下了好些銀錢,聽說還打算過段時間就將原先屋子給買下來。
也正為此,對於花老爺在酒席上常和玉娘說笑,冷落了自己一事,珍珍也不生氣,反而也愛聽玉娘笑話,有時花老爺催得急了,她還來救場呢。
這樣厚道的脾氣,怪不得玉娘與她沒長久相處,也有了幾分交情,誰能不愛溫柔愛笑的大姐姐。
這會子見福娘喜新厭舊棄了自己而去,玉娘便攜上珍珍的手往前走去。
還沒去拜過佛祖菩薩呢,來寺廟正經大事都忘了,真是色令智昏。
既然到了這裡,不拜正主可不禮貌。
三月里拜了玉皇,那是道家的;現在再拜拜佛祖菩薩,這樣一來,佛道兩家自己也算是拜過山頭了,見面三分情,總該照顧照顧自己吧。
至於外頭那個,先不算,地域在西邊呢,恐怕管不到東邊的自己,等什麼時候過去了再敬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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