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边说:“好,你可不许反悔。”
拿到钱之后的当天,我就办了四件事。
第一件事是向学校辞职,第二件事是自己组建了一个公司,第三件事是我买了一个订婚戒指。
晚上我做了好多菜,约小雪与小囡过来吃饭,在吃过饭之后,小囡奶声奶气地对我说:“妈妈,‘蜀黍’有话对你说!”
小雪转过头问我:“什么事?”
我拿出戒指对小雪说:“咱们给小囡一个家吧?”
小雪先是惊讶地尖叫了一声,然后就答应了我的求婚。她看着戒指高兴地合不拢嘴。突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又皱起了眉头,她转过头看了看小囡,问:“那你喜欢叔叔吗?”
小囡说:“就是我让‘蜀黍’今晚求婚的!”
一个衣着整洁,长着大眼睛的男人,他一直坐在我们的旁边玩儿了命地夹菜吃,我叫他是来给我助威的,因为你知道,我比较腼腆。但是这家伙,两只眼睛像探照灯一样,只在桌子上不停地扫描。他一直在拼命地吃,而提前背好的台词,他一句都没说。我在桌子下面狠狠地踹了他一脚。被踹之后,他才终于如梦方醒地停下了筷子,举起酒杯拍着我的肩膀说:“恭喜,恭喜!你真行啊,一夜之间老婆孩子什么都有了,而且还赶上了大酬宾,买一赠一,太实惠了!”
我吼道:“我可没让你这样说!”
小雪听了却止不住地“哈哈”大笑。我对小雪承诺说:“你放心,我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的!”
至于第四件事是什么恐怕你们已经猜到了。我邀请了这个大眼珠流浪汉来我的公司做首席工程师。在香烟与数学杂志的诱惑下,他接受了我的邀请。
趁小雪去卫生间的时候,我问他:“什么时候把嫂子接来?”
他说:“哦,我老婆啊!过两天她就过来,那个鬼屋里的东西你先别拆,我把她接来在里面住两天。尤其是那个能照出全息图像的投影仪。”
我问:“为什么?”
他说:“你以为我为什么离家出走当流浪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