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摇了摇头,对老张说:“对了,那两个泼硫酸的马仔,在牢里被人打死了,这两个家伙嘴也够硬,到死他们都不承认是自己做的。王宝全没死之前,没人敢动他们。王宝全一死,牢里的犯人就下了黑手。你安心地走吧,你的仇算是彻底报完了。下午我们有个打黑表彰大会,*表彰大会,有什么可表彰的,你才是真正的英雄。”
说完,老吴立定,对着老张的背影,鞠着躬作了个揖。
☆、命运骰子 之 女尸1
文/毒蜂
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际遇。如果你喜欢保持你的性格,那么,你就无权拒绝你的际遇。
——罗曼?罗兰
第一章
杀人需要偿命,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我并不想就此死去,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女孩到底是怎么死的。甚至就连她是不是我杀掉的我都不能确定。
那天我一觉醒来,这女孩就已经躺在我的身边了。湿漉漉的床上满是腥臭的血,黏糊糊地粘了我一身。我吓得从床上跌了下来,急忙抓起电话报了警。狱友们都说我傻,但如果换做是你,在那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守法良民又该如何去做呢?
从出生至今的28年里,我一直都是胆小怕事的人,生怕惹上什么麻烦。这辈子做过的最大的坏事,也就是背着女友搞过几次*罢了。而这个死在我家床上的女孩,我甚至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曾经约过她!也就更不记得带她回家过,我又怎么可能把她杀掉?而且我晕血,即使见到动物的血也会晕倒。所以说是我杀掉她,根本就不符合常理。
但审讯我的警官对此却有着另一番解释:“也许你把这个女孩骗回了家,因为喝多了酒,所以对她欲行不轨,结果女孩激烈反抗,你就把她杀了。因为你晕血,杀完人没处理尸体,就晕倒了。结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你在酒精的作用下,什么都不记得了,稀里糊涂地就报了警。”
听了这番完美的解释,我不禁怀疑也许事情真的就是这样。因为我的身体确实有些问题:我的肝脏缺少一种酶,不能很好地分解酒精,假如喝多了酒,大脑会在酒精的作用下发生失忆。但即使警察说的这些都成立,这件事也还是有个疑点,我觉得警察的说法根本就说不通:死者身上满是刀伤,但凶器却不知道被丢到哪里去了。如果我有处理刀子的时间,也就有潜逃的时间了。我为什么不跑?还有,警察说他们早在接到我的电话之前,就已经看到了我在微博报警平台上发布的尸体照片。如果是我自己发的微博,那就说明我是想自首,我干嘛还要把刀子处理掉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