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笑着说:“你知不知道有种东西叫做摄像头?”
我心里一惊。
警察接着说:“我们调取了录像,发现前一段时间,每到凌晨你就拿着一些东西出去。你去哪里了?”
我不说话。
警察说:“别以为你不说话就能蒙混过关。傻瓜都能猜到,如果那是尸体或者罪证,你一定是扔到门口的河里了。”
我脸上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那警察轻蔑地笑笑说:“我就是诈你一下,刚刚那些都是我猜的,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摄像头。可惜你的表情把你出卖了。哈哈哈哈!”
第二天,他们从河里打捞出来了很多尸块。
这时,我已经被连续审讯了72个小时,我的思维已经陷于停顿。疲劳与饥饿让我没有精力编造哪怕稍微复杂一点的谎言。我强迫自己强打着精神与警察周旋。我知道,只要我能挺过这一关,他们就会因为没有证据而罢手,最后我将会被法院定一个相对较轻的故意伤害致死罪。
只要我能坚持住,就一定可以成功!我在心中暗自给自己打气。
最后一次攻心到来了。他们终于使出了杀手锏。
一个警察拿着大量的照片跑到了审讯室,照片上都是打捞上来的尸块。他们想要靠这个来攻破我的心理防线。我轻蔑地笑了笑。因为我并不害怕,他们不能证明那些东西是我扔的。即使可以证明,也不能证明那是我的妻子。因为尸块已经被煮过了。
警察笑着说道:“没事,现在科学很发达。你不是煮过尸体吗?只要我们能证明你煮的尸体与那些尸块有关系就可以了。”
我继续轻蔑地笑着对他说:“没有DNA,你没有办法证明的。”
警察说:“是吗?你的那口大锅没扔吧?只要我们能证明上面有同样的人类蛋白质就可以了。你不可能拿漂白剂刷锅吧?”
我喊道:“怎么不可能,实话告诉你,我还真是拿漂白剂刷锅了。”
连续不停的审讯让我身心俱疲、反应迟钝。直到看见了警察脸上那种胜利式的微笑,我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这样说,就等于是自己承认了罪行。意识到这个问题,我的身上立即变得冰冷,手心出满了冷汗。
很快他们找到了我扔掉的吸尘器。那个吸尘器太新了,被扔掉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这个问题我当时完全忽略掉了。因为我当时想,如果尸体被处理得很干净,根本就没有人怀疑此事,又有谁会去注意一个旁不相关的吸尘器呢?显然我错了。就像我之前料想的,只要他们认定我有罪,他们总会找到证据的,不管我认为这个证据是多么的难以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