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去买东西。”他没提百货公司的店员胁迫他买东西。“此外,我对流行服装没有兴趣。”
“提摩西,要是我陪你去,你会买些象样的西装吗?”
“不用,我的衣服够穿了。”
其实,提摩西很欣赏华德华·葛佛,甚至可以说是羡慕他。他看来总是充满朝气,衣履光鲜。
但是,他去陈尸间看到躺在光洁不锈钢台上的爱德华尸体时,他却全身血迹淋漓,惨不忍睹。
“不该是这样子的!”
走在路上的提摩西·柯恩突然大叫了起来,路人为之侧目,紧张地看着他。
这个华尔街的侦探个子细瘦,剽悍似鹰。他从未认真刮过胡子,所以他下颚永远是黑扎扎的胡碴。个子虽高,却驼背,走起路来,步态难看,让人想到贫苦的农夫,其实他是地道的都市人,生于纽约的布鲁克林区。
没有人认为他很英俊,可是他一笑,却有一股魅力,缺点也消失了,但却难得看到他的笑容。他肯负责任,不辞劳苦。可是天生的脾气坏,每一分钟他都等着这世界末日,但是在他的生命中,却一直有美好的事情发生,令他震惊不已。
这一天,他穿了一件宽大的黑色风衣,那件风衣旧得发绉,黑色也褪成泛灰色,领口和袖口油腻腻的。头上戴了一顶旧黑皮帽子,压住那一头像稻穗一样但赤黄色的帽子。风衣下面,穿着一套黑色灯芯绒西装,一双大脚上穿着笨重的黄色工作鞋。
他回到住处,正要爬楼梯走进阁楼寓所,看到朝街那扇门门锁被撬开。这几个月来,已经第三次了。
他迅速蹲下去,从足胫处掏出点三五七手枪,放进风衣口袋里。
这栋建筑一至四楼都是办公室。那个载货大电梯到下午六点就停了。他爬铁梯上去,一手握着抢,一手捧着黄纸袋,里面是爱德华的档案卷夹。
他一边爬楼梯,一边听着经过办公室传出的谈话声。爬到六楼,他停下来,深深吸一口气,检查他的门锁好了没有。好好的,没事。他住的这地方,曾经有两次被人破门而入,那是一个月前的事,小偷也没再来,再来干嘛?反正没东西可偷。
爱德华说得没错:这是个垃圾堆。
一间大房间,粉刷的墙壁都龟裂了。洗水槽、炉子、洗澡盆全一览无遗,完全曝光。上面的喷洒系统水管全看得见,光线照下来,把屋子里的脏乱陈旧照得原形毕露。有一格玻璃窗破了,提摩西索性用一件旧衣塞着。
地上放着一块床垫。提摩西从来没有想到要买一张床,把床垫放在床上。有张摇摇晃晃的桌子,权充餐桌。一个五斗柜是他在街上发现搬回来的。墙上唯一的装饰是张石版画,画的是华盛顿经过德拉威印第安人保留地。这画是他搬来时就挂在墙上的,从没动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