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晗不自覺地笑了下。
要是以前有人告訴她你將來會喜歡西省十嶺村某個黑不溜秋穿著舊西裝紅秋褲上台相親的鄉村愛因斯坦,
她一定原地自殺,分分鐘不帶猶豫的那種。
陳簡聽見陶晗的笑聲,轉過頭來:“你笑什麼?”
“別管,讀你的書去。”陶晗聳了一下鼻子,對著少年清俊的臉。
陳簡乖乖轉過身,繼續讀。
陶晗掏出小鏡子,對著鏡子塗起了唇膏。
膏體抹開,好像巧克力化在了嘴上,顏色是年輕又嬌艷的水紅色,和她瓷白的皮膚反差強烈。
陶晗抹完唇膏,對著鏡子抿了抿。
鏡子裡的女孩不施粉黛,唯有唇上的一抹紅格外顯眼,像是一幅意境幽遠的水墨畫,被有心之人點上一抹硃砂。
陶晗很開心,合上鏡子,背靠在床頭,繼續聽陳簡讀英文。
他讀的語速偏慢,男孩子嗓音低沉磁性,好聽是好聽,可是卻跟以前高中班上的政治老師有異曲同工之妙。
陶晗耷拉著眼皮,沒堅持多久就被催眠了。
第二次睡在了陳簡的屋裡。
於是等陳簡讀完的時候,一回頭,發現陶晗靠坐在她床上睡著了。
上一次好心想把她抱到床上去,結果搞了個大烏龍,差點被冠上“人渣,敗類,乘人之危”的惡名,這一回陳簡想了想,還是決定把陶晗叫醒。
起床氣大就大吧,他忍著。
陳簡放下書,輕輕走近,想要推一推陶晗讓她醒醒,卻突然發現今天的女孩好像有些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了呢?
陳簡的目光落到女孩的唇上。
唇上的一抹嫣紅格外動人,微凸的唇珠在燈光下泛著淡淡的光亮,而她皮膚又那麼白,像是一顆沾著露珠的櫻桃,擺在了瑩白的瓷器上。
陳簡動了動唇。
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覺得有點熱,是上次砸破了頭的後遺症還是怎麼著,腦子暈暈乎乎的,心神蕩漾。
陳簡想到了剛才《小王子》里的那株玫瑰。
玫瑰渾身帶著尖尖的刺,陪著小王子住在612星球,是她讓小王子負氣出走,卻也是她讓小王子牽腸掛肚,最後發現她是那麼的獨一無二,愛得心悅誠服。
那株玫瑰的顏色,一定跟她唇上的一樣嬌艷。陳簡想。
他鬼使神差的低下身。
他想輕輕地親一親,親一親少女臉頰,在上次她給了他的那個吻之後,無時無刻都在想。
可是他怕陶晗不願意,於是只能忍著,然而現在看著她的睡顏,想到了上次她說的“人渣,無恥,乘人之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