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该怎么回答呢?他能说些什么呢?只能说些愚蠢的、不能使人相信的话——甚至连这些话也可能引起麻烦。
“喔,我曾在那儿附近居住过。”
“现在还住在那儿吗?是不是在伯利斯顿附近,嗯?你记不记得有个女人在那个地区失踪了?或者你能说出谁还可能记得吗?或许你对这件事有所了解吧,嗯?”
如果今天晚上这两个人又在小餐馆里,是不是最好不理睬他们,还是应该跟他们一起谈话并且使他们在谈话中讲出些什么来?他怎么也打不定主意。如果他是那种爱酗酒、爱吃喝玩乐的人,那么结论就很简单,和他们混在一起,买些啤酒,一边打着嗝儿,一边引导他们谈话。可是他不是那种人,他怀疑自己是否能装出那种完全不合他性格的样子来。
当他在转角处拐了个弯,看到一个警察站在那里时,他正在考虑的事情都从他头脑里溜走了。他从警察身边走过去,拼命想装出一副随随便便、漠不关心的样子,甚至还无忧无虑地吹着口哨。
警察盯着他,双眼在帽舌下的阴影处闪闪发光。布兰森迈着安稳的步子向前走去,感到,或是自以为感到对方的眼光灼痛了他的后颈。他不知道他这样过分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是否引起了警察对他的注意,就同一个顽皮的孩子由于夸大了自己的无辜而暴露了自己一样。
他神经绷得紧紧的,他知道一声带有权威性的吼叫“嗨,你!”就会使他拔脚奔跑。他会越过街道,穿过车辆,沿着偏僻小巷发狂似的飞跑着,脚步声在他后面噼噼啪啪地响着,哨子狂吹,人们大声喊叫。他会跑啊,跑啊,跑啊,直到筋疲力尽地倒下来。然后,他们就会抓住他。
没有响起使他拔脚奔跑的喊叫声。来到下一个转角时,他忍不住向后面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警察还在那里,仍旧朝他的方向凝视着。拐弯后,布兰森停住身子,数到十,然后再往后面看了看。警察仍在老地方,不过他的注意力现在已转向了别处。
他出了一身汗,如释重负,不一会儿,来到了车站。他买了一份晚报,匆匆地在报纸上寻找任何与他有重要关系的消息,结果一条也没有找到。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警方只是在认为适当时,而不是在此之前,才向记者发表声明的。而通常他们要到能说出罪犯的名字并要求报界协助搜捕时,才认为是适当的时机。
他要乘坐的那列火车轰隆轰隆地进了站,并把他带到了他要换车的车站。他下车来到小餐馆里,卡车驾驶员并不在那里。他不知道到底感到了宽慰还是感到了失望。唯一的另一位顾客是一个身材高大、脸无表情的人,他两脚分开,跨坐在一张高凳上,一脸厌烦的神色,凝视着柜台后面的那面镜子。
布兰森要了杯清咖啡,小口地喝着,过了一会儿,与那个大个儿的眼睛在镜子里对望了一下。在他看来,那个人似乎不是在随随便便地看他一眼,而是带着比通常更浓厚的兴趣观察着他。布兰森把眼光移开,过了一分钟,再转过去。那大个儿仍然在镜子里打量着他,而且并不试图隐瞒这一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