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森问:“对付什么六个人够了?”
“在我们把抓获的暴徒处理结束以前,我们还无法知道这伙暴徒的人数究竟是20人还是200人。
我们可能把他们都抓到,但不完全有把握。当他们点名时发现有人失踪,或流散在外,一定会惊恐不已。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会立即赶到这里,搬走或破坏后面的那件新玩意儿。也许会把它带到船上或飞机上。我不知道他们会干什么——但我决不能忽视有人企图盗走罪证的可能性。”
“我想你是对的。”
里尔顿俯身仔细地望着他问:“你是否记得这个鬼地方?”
“不。”
“好吧,你是否能认出那台装置?”
“不,无法认出。”
“你能肯定你过去从未见过它?”
“我回忆不起来。”看到对方表现出明显的失望,布兰森便竭力从模糊的记忆中搜索起来。“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东西对我来说应该是熟悉的——可事实并非如此。”
“哼!”
他们沉默无言。办公室里没有灯光,唯恐照明把来访者吓跑,但是路灯照进窗内,室内还是依稀可见。他们坐在那里足足等了三小时,其间来了两个卫兵和他们坐在—起。早晨五点钟时,出现了一阵格格声。有人想打开门锁。这时一个卫兵手中握着枪,急忙前去开门,其他卫兵跟在他后面。原来是正在巡逻的警察。
20分钟后,韦特从后面走了出来,右手拿着一块用发光材料制成的飘带,他的神情有些紧张,眼镜搁在鼻子的下部。
“在那边的那玩意儿不该用在狗身上。”他说,“那是一种会使人感到恐怖的频闪射线。要是将它的发明者的脑袋砍掉的话,我们这个世界肯定会得益非浅。”
里尔顿问:“它有什么用处?”
“请等一下。”韦特朝后门看了一下。
这时,桑德斯走过来,坐到写字台旁边。他用手帕擦了擦脸。他的肤色呈暗红色,额上冒着汗珠。
“由于事先受到警告,没有中毒,我才侥幸地跑了出来。”桑德斯又擦了一下脸,望着里尔顿说,“在那间刑讯室里我刚杀了一个人,干得非常痛快。我把他按在床上,然后割断了他的喉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