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周迎暄醒來。
躺在一旁的方朔睡得很熟,她給他拉了拉被子,起身去客廳喝水。
拿起一瓶礦泉水一飲而盡,把空瓶放下時,她注意到茶几上被鋼筆壓著的信紙。她莫名一陣心悸,小心翼翼地拿起來看。
「Ma chérie:
你常說我傻,現在我也覺得自己很傻,明明你就在身邊,還要寫信。但是沒辦法,我非寫不可。有些東西我無法用嘴說出來,所以我用筆,用字。只有寫下來告訴你,我吵鬧的心才能安靜一點。
我喜歡表達自己的感情,尤其用言語,所以我不停訴說對你的喜愛。Baby,dear,sweetie,honey,darling,sugar。我終於知道人類為什麼會發明那麼多愛稱。總有一個時候感覺愛太滿了,心臟浸泡軟了,承受不下了,只能通過肺葉喉舌走出來,一遍又一遍地呼喚,是表達,也是祈願。仿佛在說,你聽,我真的很愛你,你聽到我的愛了嗎,我希望你也如此愛我。
可是,語言的困境在於,不說你不會知道,說多了又變得廉價、真實性打折扣。如果想向你展示我心意的珍貴,或許我不該濫用語言。但我沒法不說。對你示愛的時候我感到快樂,心情澎湃,每次都是。我一直覺得,說了,你就會感受得到。可是到了今天,我還是覺得不夠,到底該怎樣才能讓你更感受到我?你曾遺憾真正的理解是一種不可能,我那時「知足」,認為我們是靈魂伴侶,已經走到了理解所可以抵達的盡頭。然而此時此刻,我卻明白了那時你的遺憾。你永遠不會像我一樣清楚地知道看到你時我心臟跳動的節奏、身體溫度的冷暖,所以我必須不停訴說。
七年過得好快。我不曾相信上帝和命運,直到在那間教堂遇見你。我覺得奇怪,愛神的金箭明明指向你,卻毫無理由地刺進我的心臟,燃起愛火。仿佛真的有一個傷口,疼痛萬分,灼燒的痛苦從內部錘擊我的身體。我無法呼吸,無法移動。那天我忘了帶相機,沒能看清修女的表情,但我卻和她共鳴。那種強烈的感覺讓我快要叫出聲,因為人很多,我只能重重嘆息。我突然懂了 ecstasy 為什麼是狂喜也是沉迷。金箭帶來痛苦,被神眷顧的狂喜,我聽見命運的鐘聲,預見我將在痛苦的甜蜜中沉醉。
巴黎再會,讓我覺得自己是上帝的寵兒。我在噴泉旁許願,希望能再次見到你,沒想到真的實現。它把我再次帶到你面前,讓我能看到你。看到你我就會快樂,我才明白,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天堂。不僅如此,你還允許我愛你,而你也愛我,一切都像個幸運的夢。我讀過許多書,哲人和文豪都告訴我,理想、健康的愛應該平等,我卻控制不住把你放得很高,像供奉一座神像那樣仰慕你。但我不覺得卑微,因為你愛我,我感到幸運,感到幸福。我是被神像凝視的唯一信徒。那瞬間我突然明白了人的原罪是什麼。神應當仁慈,應當博愛,信徒卻自私,想讓他的神只看他一個人。
我有時像個痴人,為沒發生的可能性憂心,想如果不是那時遇見,而是後來的後來,會是什麼結果,又想我們遇見,你卻愛上別人,甚至我們沒有遇見,我的人生又會是什麼樣。想像到這些情景,我就惶恐不安,自己怎麼會如此幸運?擔心睜開眼,就是那樣的世界。但我太幸運了,我以為老天只給了我們兩根紅線,沒想到還有第三根。原來我們的人生早已交纏。三根紅線拴住了我們,我從未如此確信,我們註定要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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