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競見她這樣,才覺得自己有些滑稽,似乎與那位熱衷於討價還價的朱律師有著極其相似的愛好。
再聽到晴空丸案的消息,上海已經入冬了。
自兩名嫌疑人被日方秘密遣送出境之後,吳予培並沒有放棄努力。那段時間,他與外交部以及檢查廳一道,反覆致電長崎當地法庭交涉,以期嚴懲兇手,撫恤親屬。
但這種隔空喊話的手段又能有多少力量呢?他們最初的要求還是“力爭引渡”,很快便讓步到“由中國方面派遣陪審員”,然後再讓步到“督促早日開庭”,簡直就是節節退敗。
而滬上社團發起的幾次罷工與請願,也都被當局以“藉機滋事,擾亂秩序”定論,草草壓制了下去。
最後,似乎只剩下當地華僑聯合會還在向受理此案的長崎法庭通電聲討,要求懲凶、撫恤與道歉,但結果已是可想而知了。
最終,孫桂上船的原因還是被長崎法院認定為伺機盜竊,庭審中採信的屍檢報告仍舊是最初“碰傷致死”的那一份,兩名兇手被判誤殺,刑期一個一年,另一個兩年,並賠償死者親屬三千元。至於道歉,是必定沒有的。
唐競看到這消息,是在《申報》上,判決結果的後面還有記者援引法學博士吳予培大律師的看法:“該案件若是在上海審理,則應當適用《暫行新刑律》第 331 條,殺人者當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一等有期徒刑。此案犯罪者證據確鑿,情節重大,處以死刑猶不為過!”
唐競知道吳予培這人有多迂,從來只講證據與法理,這句話大約已是他最意氣用事、出離憤怒的表達了。
不過,凡事有壞的一面,總也有好的一面。
因著晴空丸案的影響,此時的吳予培也算是揚名滬上,接連受了幾份法律顧問的聘書,事務所看起來生意興隆,還新雇了兩個幫辦。
唐競自我安慰地想,這也算是個不錯的結果。
他於是請吳予培吃飯,照舊是在一家西餐館子。倒不是出於喜好,而是因為他始終覺得,自已與吳予培尚未熟到在一個盆子裡夾菜的地步。比如與朱斯年,就是吃什麼都可以,反正他倆誰也不嫌棄誰,與吳予培卻是不行。
請客的本意是想勸吳凡事往好處想,卻沒想到在飯桌上見到吳予培,全然是一副心態平和的模樣。唐競不禁好奇,反而主動問起晴空丸的事。
吳予培想了想,回答:“這一陣,我總在琢磨這件事,這案子看似偶然,其實卻是必然的,所以昨日通過日本華僑聯會聽到這個結果,我一點都不意外。”
“這話怎麼講?”唐競一時不懂,卻莫名有些不好的預感。
吳予培解釋道:“在上海發生的案件,卻必須移交到日本去裁判,其實還是不平等條約的遺害。如若不能取消不平等條約,收回領事裁判權,以後這樣事還是會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