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那幾個禮拜,他對她很好很好,是過去幾個月里從來沒有過的好法。比如時常去學校看她,給她帶去書、雜誌和報紙;比如禮拜六提早一些去接她出來,帶她去吃飯看戲;再比如,每個禮拜的滬上大學一日游。
接連幾周的禮拜天,他總是一早把她從周公館接出來,入夜直接送到弘道女中去。他沒再顧忌過趙得勝會怎麼想,也不管那些傭人又會怎麼看,似乎在知會過張林海,並且答覆了寶莉之後,他便沒有什麼需要避嫌的了。
與此同時,周子兮也似是與從前不一樣了。她真的如自己所說的那樣,好好讀了一陣書,話里話外也不再提起那樁婚約,哪怕那已經是近在眼前的事情。而對於唐競的變化,她欣然接受,從沒有問過為什麼。
有時候,唐競覺得她其實是知道的,他只是一個懦弱而卑微的市儈,求一個好聚好散,沒有良心負累罷了。他甚至可以看到她在心裡譏誚地笑他,但她並不準備說出來。這策略,倒是同他一樣的。
又一個禮拜天,他們去法政大學參觀,吳予培恰在那裡演講。兩人坐在台下,唐競看到台上那條寫著“國民大律師”的橫幅,以及周遭年輕學子的熱血與義憤,有種恍然回到人間的感覺。
這些外面的事,他似有許久沒去想過了。
就是在那段時間,新興號慘案的公斷會已然有了決議,如他們所預料的一樣,兩名英美仲裁員最終站在了新興號這一邊。事故的責任被歸咎于吉田丸違反航章,侵占他輪航道。仲裁書上也明明白白地寫著,吉田丸船方需得賠償新興號的一切損失,包括船體及貨物損失,以及船員和乘客的撫恤金。
但最終的結果卻仍舊叫人失望,這份仲裁書上只列明了共計二十七萬餘元的船損與貨損,亦只有英、美、中三方仲裁員的簽字,日方對生命損失拒絕商談,乾脆退出了公斷會。
公共租界臨時法院的民事官司也隨即宣判,原告勝訴,被告通達輪船公司需支付船難家屬會共計三十六萬一千元,也就是每個罹難者一千元的撫恤金。
又如晴空丸案一樣,這勝訴來得猶如敗訴一樣慘澹。再加上北方戰區的那場屠殺,日方已然沒有了粉飾太平的必要。果然,就如寶莉提醒過的,如果要利用輿論,行動一定要快。而他們,還不夠快。
如今,最有可能結局就是起初考慮過的最壞的結果——通達公司破產,無力支付哪怕這僅僅每條命一千元的代價。
回到此刻,唐競聽到吳予培在台上這樣講:“法政,法政,我越來越覺得法與政其實是息息相關的。經過這一年以來在上海執業,我有時候的確在想,我們這些法政科學生與其執著一柄木劍困鬥,還不如再進一步,從更根本之處改變此地的司法環境……”
聽到這些話,台下的學生或許還有些困惑,但唐競卻絲毫不覺得意外。因為他知道,早在去年晴空丸案之後,這位吳律師就已經動過這樣的心思。而且,他也已聽到一些傳聞——這接連兩樁涉及日本人的案子叫南京的新任外長十分頭痛,被報界痛罵,被政客彈劾,指責他治下的外交部交涉署在這些涉外案件中懦弱優柔,處置不力。那外長若要繼續心安理得地在這個位子上坐下去,勢必是要想出一些辦法來的。比如,啟用一個被報界冠以“國民大律師”頭銜的當代聖賢。若是這聖賢做事得力,便是外長慧眼識才。但更有可能的結果是這聖賢也做不好這件事,那外長正好可以說:你們看,並不是我無能。總之,是筆包賺不賠的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