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租界裡的人接受現實,照樣過著原來日子,甚至更加變本加厲地縱情歡樂。舞廳照常營業,電影院依舊上映新片,被毀壞的飯店、商店也正加緊修復,趕著開張做生意。
當然,不這樣還能怎麼辦呢?時勢如此,能走的終歸會走,不能走的也只好留下來。
在那兩天當中,唐競一直記著周子兮最後看向他的目光,是他離開匯中飯店那間客房之前回首的一望。
她彼時的目光一直留在他腦海中,那種看陌生人的目光,仿佛八年的離別沒能分開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幾個月卻把這八年輕易地抹去了。
這是最叫他耿耿於懷的細節,他們之間竟然連一次像樣的告別都沒有。
這遺憾,唯有在短暫夢裡才會短暫地忘卻。
那兩夜,他不出意外地失眠。凌晨入夢,總是回到他們在香港的時候,還有後來一直通信的三年。其實,那才是他們之間最好的時光,雖然稍縱即逝,雖然遠隔重洋。但在那個島上,在那些信里,她是真正的她,他也可以只做他自己。
某一秒的夢中,他又回到淺水灣,在月色下對她道:“你已經變得更好,我卻沒有,甚至比從前還要壞。”
“我哪裡變了?”她走過來,離他很近很近。
“是個大人了。”他看著她,伸手撥開她的額發,仿佛忽然洞悉未來,只想告訴她——走吧,不要再回來,你已經不需要我了。
“大人?”她卻渾然不覺這是一場告別,踮腳上來在他耳畔道,“我怎麼記得,老早就跟你做過許多大人才能做的事情?”
夢醒,便再無遺憾。一切都是命定的,他捨不得早一點放棄她,在一起的每一秒都過得萬分值得。走到今日,也只需做完眼前這件事就可以了。
第三天,該來的終於來了。
那時已是深夜,宵禁就要開始,街上不見行人,遠處有騎警經過,只聽見馬蹄踏在鐵藜木磚上發出的聲音,卻又不知是從哪裡傳來的。原本並不算太寬闊的十字路口顯得曠盪一片,有如獵場。
唐競慢慢踱出哈同大樓,汽車就停街對面。路燈早已經停用,他在月色下走,而後穿過馬路,停下來點菸,身後傳來微不可聞的腳步聲。他沒有回頭,由著腳步漸近,一管槍口抵在腦後。
“聽說唐律師有話要講?”槍主人開口。
唐競認得那聲音,吐出一口煙,笑道:“得勝,這幾年你也是高升了啊。”
“有話就講,”趙得勝打斷他,無意寒暄,“都是老相識,不會叫你走得太難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