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燕,抹了一把眼泪,起身下床,拿起烟缸过来。李清淫笑一声,哈哈哈哈。哪想到这燕燕竟是个烈女,走到李斌近前后,举起烟缸就砸,正打在李斌的脑门上,血,当时就下来了。
李斌那受过这气,骂了一声,一脚蹬在燕燕肚子上,燕燕一下子瘫软在地。李斌还不罢休,一阵暴风骤雨般的拳打脚踢,直到打累了,气喘吁吁,还觉得不过瘾。竟打开窗户,把奄奄一息的燕燕从楼上扔了下去。可怜,一个花季少女,直摔的脑浆迸裂,当场死于非命。*****************************************************************************
第二十一章 侠女?魔女?
李清见儿子半天不回来,于是过来看看。听到屋里一阵嘈杂,推门进来。一见李斌正站在窗口发愣,走到近前一看,借着灯光,只见地上一具尸体。当时明白了怎么回事。把儿子狠狠骂了一顿,你老子有的是钱,想要什么样的不行,非找这麻烦,现在出了人命,怎么办。这时候,几个狐朋狗友也赶上来了,李清又是一阵臭骂,骂归骂,儿子还是要救的。
好在其中有个头脑冷静而且心眼又多的(多的都是那坏心眼、鬼心眼)。给李清献计献策,首先派人下去给燕燕把衣服穿好,再找到所有可能知道的人,统一口径,封锁消息,一切安排妥当,再报警。其实也不用报,他们几个里就有警察。
当然了,李清赶紧四处打点,最后才通知曲母过来收尸。
本想多给几个钱,打发了这孤老婆子,没想到,曲母这次再也不能接受了,非要保存尸首,请法医验尸。
验尸,早就验过了,还验什么验!法医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经过现场鉴定,曲燕燕为自杀。李清打点关系,找了几十名彪形大汉,把曲母按住,抢走尸体,先把人给强行火化了。火化时,警察局要求将死者衣物全部烧毁,一件不留。而后又找了几个人作证,证明这燕燕精神有点间歇性的不正常,系自杀身亡,与李家及李氏企业没有关系。
还是那句话,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那天李斌抗着燕燕,从餐厅包房到客房套间,距离也不短,而且一路上燕燕踢踢打打,又哭又骂,怎么会没有人知道?而收尸、抢尸的时候,燕燕浑身带上,特别是胸部、下体等敏感部位的伤痕,自杀又怎么能造成。参与其中的当事人,却不都是没有良心的十恶不赦之徒,虽惧怕李家的淫威,不敢公开出来指正,但私下里的谴责总是免不了的。
有个和燕燕共同当班且私交甚好的服务员偷偷把这实情告诉了曲家,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他偷偷留下了一见证物,就是那晚的床单,上面有燕燕和李斌的体液。不要问我体液具体是什么,这本来就是成年人看的东西,大家都知道。再次重申,本文有不少儿童不宜的东西,小孩子不要看哦。
曲母当然要告,可恨的是,状告无门。中年丧夫,晚年丧子,伸冤无门,又气又急,牙一咬,心一横,跳了河。
也是曲母命不该绝,她刚刚跳下,就来了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