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来帮你吧。”妈妈说,“你喜欢吃肉,对吗?那就……一份菲力牛排,再加一份法兰克福小香肠吧。”
“菲力牛排要几成熟?”
妈妈想了想:“要全熟的吧。好了,现在是我的,我要……”
点完菜后,侍者匆匆去了。
妈妈喝了一口柠檬茶,问道:“明宇,你喜欢这家餐厅吗?”
“喜欢。”他很直爽地说。
“他们的菜会让你更喜欢这里的。”妈妈笑着说。
不一会儿,滚烫的铁板牛排端来了,侍者将香浓的酱汁倒在牛排上,礼貌地鞠了一躬:“请慢用。”
妈妈拿起桌子上的餐具,示范道:“明宇,左手拿叉,右手拿刀。按住牛排,用刀切一小块,就可以叉进嘴里吃了。”
明宇依葫芦画瓢地照做,动作十分笨拙。好不容易切下一大块肉,他用叉子用力一插,一口送进嘴里。整个嘴包满了肉,腮帮鼓起一大块,肉汁从嘴角溢了出来。
天哪,他的吃相可真够粗鲁的。小西盯着他发呆。
“好吃吗,明宇?”妈妈问道。
他费力地咽下那一大块肉,眼睛闪烁着,感动得都快流下泪来了:“好吃,太好吃了!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他说这句话的声音很大,吸引别桌的客人都朝这边望过来。小西将脸埋下去,难堪地脸颊发红。
这个乡巴佬,他的反应也太夸张了吧!跟他坐在一起真是丢脸!
明宇用生硬、机械的动作又切下一块肉,塞进嘴里大嚼特嚼。这块肉吃完后,他看着手中的刀叉说:“这东西我用不惯。”
妈妈咽下口中的菜,用餐巾擦了擦嘴,为难地说:“只能将就着用了,这里可没有筷子呀。”
“不用。”明宇裂开嘴笑了一下。
接着,他做出一个惊人的举动。
他伸出右手,直接将铁板上的整块牛排抓了起来!
“啊!”小西和妈妈忍不住一起叫了出来。“当心,烫!”
明宇将肉抓在手里,满不在乎地说:“不烫啊。”
接着,他像咬面包一样大口大口地吃起那块牛排来,样子别提有多过瘾了。
小西和妈妈面面相觑,简直惊呆了。
经常吃牛排的她们知道,为了让肉一直保持热度,盛牛排的铁板是之前烧烫了的,温度起码在90度以上!但刚才,她们亲眼看见明宇伸手到铁板上去抓那块牛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