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商朝不是狼帥,是職業扒手吧?」
這隻青銅小鼎我頗為眼熟,似乎是檔案室的老頭擺在書桌上鎮紙用的,也並非什麼稀罕文物,而是一件近代仿商朝的雷紋獸面扁足鼎。
手中的鼎還帶著些許溫熱,腳下還有幾塊未燃盡的木炭。
我突然意識到了什麼……難道伴伴是要?
伴伴一雙好看的眉眼笑了,使勁的點了點頭,指了指肚子,嘴裡發出嗚嗚的聲音,又艱難的用血在地上寫了兩個歪歪斜斜的甲骨文。
那是『鼎食』意思,鼎對現在來說屬於文物,但在古代卻是最高級別的炊具,用來烹煮肉類。
商朝人常以列鼎而食,來判斷一個人身份的高貴,伴伴是聽進去了我的話,不讓他吃生肉,他就在餓肚子的時候自已學著做熟肉!
想到這裡,我心中就泛起了陣陣酸楚,還有一絲溫熱的暖流,伴伴呀,誰說你只是一隻毫無人性的殭屍?誰說你是這世間最恐怖的存在。
你有你的感情,你有你的溫順,你一直在為我改變著。
不知不覺一行淚水順著臉頰落下,伴伴還以為自已做錯了事,嗚嗚的一直抱著我的腿,唯恐我將他攆出宿舍。
我趕緊伸手撫摸了一下他的腦袋,微微笑著:「我不會再讓你流浪的,一輩子都不會。」
就在這時,突然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斷了我們之間的沉寂。
還伴隨著老薑的喊聲:「兔崽子,開門!」
「師父,你還讓不讓人睡了?」我回了一句,莫非伴伴偷青銅小鼎的事情被發現了?這也太快了吧,再說一隻地攤貨至於讓堂堂黑刀麒麟半夜破門嗎?
打開門後,我就看到老薑面色嚴肅,手中還攥著一份散發出油墨香氣的報紙。
我瞬間就知道,他是為其他事而來,而且還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第71章 銀麟
老薑進屋後,第一眼就看到我懷裡的那隻燉肉小鼎,又看到了嘴角血漬還未擦乾的伴伴。
他是心機何等敏銳之人?
立馬就明白了個大概,冷笑道:「喲,什麼時候把老夏頭的寶貝小鼎給順來了?大晚上吃夜宵,是要七分熟還是三分熟。」
「師父,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我趕忙解釋。
「行了,你倆只要別把老夏頭給燉了,其他的我也管不著。」老薑似乎知道對伴伴這隻千年殭屍來說,不攻擊人已經謝天謝地,所以並未責難,而是將手裡的報紙丟給我。
「看看吧!這是《申報》創刊二十年,第一次發行的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