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現在陳嬌住在永華殿,身邊配的宮人、武士,依舊是皇后才能有的。還有每個月該給的份例,錢、物、各種賜給,通通比照皇后。陳嬌有點兒不想收,陳嫣卻勸她收下。
「收下,做甚不收呢?大姐最好的青春年華全花在了他身上,且當年之事,就算沒有挾恩圖報的意思,陛下受了姐姐好處卻是真的。如今只不過是給錢罷了,這是世上最容易給的東西——難道姐姐沒錢,阿母沒錢。我沒錢?」陳嫣想的很簡單,也就是贍養費罷了。
陳嬌一想也是,受用這些也沒有了心理障礙。
何止是沒有心理障礙,她現在簡直奢靡過頭了。皇后的份例一如過去,但是現在她根本不是皇后了,過去常常要做的賞賜,各種各樣的開銷可少了不少!她把這些全用在了自己的個人消費上,可想而知是個什麼光景!
實際上,這還不是全部!很多時候她自己還會添補許多。她自己本來就有錢,劉嫖給她的,外祖母給她的,還有當年被聘為皇后時的聘禮…再加上她在陳嫣的某些生意里有乾股,光吃紅利就了不得了!
反正她這輩子也不可能嫁人了(普通女人可以再嫁,皇帝的女人即使離開了皇帝,也是不能的),想也知道,未來不可能有子嗣…說起來劉嫖還想讓她從兩個哥哥的子女中抱個女孩兒過來,也不見得是要收養個女兒,那樣做反而麻煩。只是養個血脈親近的孩子而已,算是聊以慰籍。
然而陳嬌拒絕了,她曾經很想生個孩子,但不代表她對別人的孩子有興趣。
「若是阿嫣的孩子,那倒還不錯,別的也就算了。」雖然同樣是兄弟姐妹,但人與人之間是有不同的。親緣這種事情有的時候真的很難說,沒感覺就是沒感覺。
因為對後人沒有太多的想法,存錢也就變成了沒有意義的事情,她本來就是一個喜好奢華、愛享受生活的人,乾脆及時行樂,錢通通花在了自己身上。
有人向劉徹參陳嬌過於奢侈、不安分什麼的,希望劉徹申斥…也只能是申斥了,以陳嬌的身份,難道還能對她做出什麼懲罰?閉門思過之類已經封頂了。至於打她、殺她,那怎麼可能!
不管怎麼說,她可是劉徹的正牌表妹!一個婦人罷了,又沒有做傷天害理、觸犯國法的事情,生活上奢侈了一點兒就喊打喊殺?或許在後世,規矩逐漸嚴苛起來,對女子束縛越來越重的時候可能,但現在,那是真的不存在。
如果存在,只能說明一點,劉徹想要搞死陳嬌!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真要到了那個份上,理由這種東西也就是個理由罷了。
所以理論上來說,陳嬌只要不碰到某些底線,不在乎外界的議論,她想要如何瀟灑度日都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