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個演員。」金鐘銘跺了跺腳。發現毫無作用後只能繼續無奈的跟對方敷衍了起來。「演過不少電影,還演過一部電視劇,而且還唱過幾首歌。」
「原來如此。」這位大叔恍然大悟的樣子。「我的未婚妻也是個演員,她經常出演電視劇,我覺得應該是在她那裡看到過你的一些影像資料。」
「是嗎?請問您的未婚妻叫什麼名字?說不定我還認識呢。」金鐘銘一下子來了興趣,這大叔不賴啊,看他的年紀得有五十多了,竟然還能釣到一個演員,這水準真是槓槓的。
「哈。是啊,說不定你們真的認識呢。」說著,這位大叔指了一下不遠處的一個江灘露營地,好像這狗剛才就是從那邊跑過來的。「我未婚妻就在那邊,我們還有孩子們是一起來江邊露營的,她叫李美英,你認識嗎?」
金鐘銘愣了一下,然後扭頭向左看了看那個露營地。嗯,天氣不錯。人還挺多。然後他又扭頭向右看了看了夕陽下的江水,嗯,真是美極了。最後,他又低頭看了一眼腳上的那條小白狗,這下子他立即就覺得這條狗的目的不單純了,這廝肯定不是因為自己的褲腿味道香而撲上來的。
事實上。金鐘銘此刻已經認定了這條狗的背後有個遙控指揮的幕後黑手。
兩分鐘後,金鐘銘面無表情的跟這位大叔並肩走進了露營場,在這裡,他的人氣被體現的淋漓盡致幾乎所有的人都停下手裡的活動或者娛樂項目,轉而拿起手機對著他和他的腳拍個不停。而且還有人拍完照後主動過來跟他握手,甚至還有人拿起剛考好的肉去引誘那隻狗,就是可惜沒起到什麼作用。
不過,金鐘銘可是在兩天一夜那個不要臉的節目裡混出來的,他竟然健步如飛笑靨如花,該打招呼打招呼,該握手就握手,就好像他腳上的這坨白色的東西根本不存在似的。倒是那位叫約翰斯頓的教授先生可能是因為在韓國呆的時間長了,他竟然反而有些臉紅。
這條狗絕對是全寶藍放出來的,這一點在金鐘銘看到她後幾乎是立即就肯定了,因為她看到她的繼父和自己,哦,還有那條狗一起走過來的時候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反而面色如常的直接從烤肉架子上夾了一片烤肉去引誘那條狗。
「全寶藍!」金鐘銘面色立即就不好看了。「剛才有位大媽也是這麼幹的,但是人家可沒把油膩膩的烤肉直接放到我褲子和皮鞋上!」
「你咋咋呼呼的幹什麼?」全寶藍可能是覺得此刻自己有繼父和親媽給她撐腰,所以她一點都不拍金鐘銘。「我家的狗可比你的褲子重要多了,而且也比你的褲子值錢。」
「後一條我可以同意。」金鐘銘看著自己商場裡隨手買來的褲子點了下頭。「但是前一條我有異議,對於我來說我的褲子顯然更重要。」
「肯定是我家的狗更....」
「那就趕緊把你家的狗給拽下來,不然我就這麼帶著它回我家,明天請你去吃狗肉火鍋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