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金鐘銘也在對著一堆資料看的頭疼:
「你確定我們這兩年跟博納搞了這麼多合作項目?」
「是的代表,我確定。」金英碩站在金鐘銘面前肯定的點頭答道。
「我知道倆家合作的東西很多。」金鐘銘有些煩躁的翻了翻面前的東西。「但是三十幾部電影是個什麼鬼?」
「是這樣的代表。」金英碩不慌不忙的答道。「三十幾部電影聽起來嚇人,但實際上,這裡面有二十部以上都是可以歸納在一起的,那就是相互引進。這個東西是很早的時候,甚至可以說是公司初創的時候,是於總過來以後跟你達成的協議,從那以後我們再引進的時候就沒跟您再說明過,而是我和對面直接接洽……其實這都已經是一種正常的業務往來了。」
「很有賺頭嗎?」金鐘銘疑惑的問道。
「當然跟自己投資的電影不是一回事。」金英碩輕笑了一聲。「其實這種片子無論在哪邊票房都很差、收益都很低,只不過……成本更低罷了。一般而言就是一邊負責去買版權,沒有門路的製片方自然會以白菜價甩賣,然後送到對面後,另一邊就負責一下翻譯、配音,然後再剪輯一下去送審……送審過了再去聯繫院線……」
「哦!」金鐘銘聞言恍然大悟。
話說,金鐘銘又不是老年痴呆,他當然知道自己跟於冬的協議,也知道這種合作方式的盈利方向……呃,說白了,跟洪勝成一樣是撿垃圾而已,只不過洪勝成撿的是人,他和於冬撿的是電影。可即便如此他剛才心裡也是有疑惑的,那就是為什麼成本這麼低別人卻不干?cj、showbox一個有自己的院線一個在中國有著自己的網絡,自己幹得了的話,那李在斌那些人也自然能把這個撿垃圾的產業干成模式化,然後追求盈利啊?而且,萬一出了一個像當時《那些年》一樣的兩頭通吃的好電影,那豈不是直接賺翻了?
那麼為什麼其他人不干呢?為什麼博納和cube又能幹呢?答案已經在金英碩的話里了。
很簡單,原因就在送審這兩個字上!
甭管韓進周如何了,金鐘銘在韓國電影振興委員會裡都是握著一筆政府扶持基金的,沒有那個審核的人會找他的麻煩……而另一邊,於冬也是韓三爺的心腹出身好不好?北影畢業、中影發家……苗紅根正到了極點,而且那邊什麼什麼協會也少不了這個40歲不到胖子的身影。這種情況下,他送去的電影能被刁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