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委員長。」金鐘銘看到對方沒反應過來,忍不住再度提醒了一句。「雖然我跟李會長私交甚篤,但是事關法律尊嚴,我覺得您上台以後,李在賢會長必須要嚴懲不貸!」
朴槿惠猛地反應了過來,忍不住暗罵自己愚蠢!
是了,李在賢這個二五仔必須要嚴懲,這是自己上台後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如何嚴懲呢?難道只能讓他家族官司失敗,然後跑到監獄蹲兩年?這也太便宜這個小眼睛王八蛋了!要知道,對方可是老早就跳反的傢伙……任太熙都是後來的事情了。
實際上,金鐘銘也是瞅著了這個意思,又有了吞掉李在賢娛樂產業的念頭,這才又搭上自己的船然後還如此賣力的。
而既然如此的話,那麼剩下邏輯就很簡單了……金鐘銘拿出現金,買下他渴求的泛娛樂產業;
隨後,李在賢在自己的炮製下,不得不選擇出賣cj的娛樂產業,同時獲得了大量的現金;
而自己,面對著多金的卻又被攥在自己手裡的李在賢,那些錢還能跑走?!一萬種法子變成自己的好不好?!
搞個什麼方便洗錢的體育、文化公益財團,讓這廝把錢塞進去,然後無論是真的要拿這筆錢刷政績為人民辦事,還是要想法子抽出來一部分送到國外,又或者兩則皆有……甭管如何,政績也好,私人金庫也罷,那錢可都是爛在自己鍋里的啊!
所謂政商勾結就是這麼**裸……而唯一令朴大媽有些不爽的是,金鐘銘明顯是有些愛惜羽毛,密室當中,唯獨兩個人而已,可他似乎卻依舊只願意乾乾淨淨的收購李在賢的產業,不想髒了自己的手!
但是話說回來,這筆錢……很多吧?
「這年頭……」金鐘銘突然莫名其妙的感慨了一句。「韓裔想在美國混出頭實在是太難了!等到上市套現也好,提前交易也好,美國人根本不會允許我持有太多的facebook股份……我60億美元的身價,這一波要套現最少40億左右,然後交出來近10億美元的稅務當保護費才能讓他們滿意。從這角度來說,其實大肆收購和投資也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實際上,如果這邊收購實在不行的話,我恐怕只能在美國多買個nba球隊或者大聯盟球隊之類的玩意了……但是那個就很沒意思了。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是希望在美國那邊投資一點,在韓國這邊也適當的投資一些,當然了,亞洲各地也應該適當的撒一下……」
饒是朴大媽見多識廣,但是聽到交10億美元的保護費給美國人的時候,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而現在,她滿腦子就是cj文化產業的市值,跟李在賢那雙愈發讓人感覺討厭的小眼睛……相比較如此,金鐘銘的什麼愛惜羽毛,不想髒手那就顯得無所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