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案例,真的是屢見不鮮。
那麼眼前的李智妍呢,一個二十出頭的女模特,其實跟把人拍暈後的那個鄉村少年沒什麼區別,雖然是成長在大城市,雖然遊走於光鮮亮麗的娛樂圈,但卻對法律知識、社會常識以及人和人的區別完全一知半解。甚至可以說,從少女時期就在所謂韓國娛樂圈邊緣地帶生存的她,可能生活常識和閱歷全都是畸形的。
在一個正常人事後通達的目光里,無意間接了情人一通電話而已,註定瞞不住的事情立即說清楚就行了,就趕緊叫醒李大官人,說自己出於本能接了個電話,然後知道是金鐘銘後嚇得給掛掉了,這時候李秉憲該補救就補救,難道還能真吃了她?金鐘銘難道會把氣撒在她頭上?
可是,李智妍卻在慌亂中選擇了清除掉通話記錄,然後放回手機,收拾好破碎的杯子,並依舊光著身子縮到了李大官人的身邊。
不過,在重新接觸到對方身體的那一刻,某些念頭卻如雨後雜草一般止不住的冒了出來,先是極端的:
「要是之前一直學電影裡帶著攝像頭,把這個老男人的騷話和床上的舉動給錄下來就好了。」
「真要手裡有這些東西,這種事情自然就可以不用像現在如此擔驚受怕,直接了當的告訴這個老男人,讓他去抗好了!」
「真要是這樣的話,自己亂翻他手機的事情也無所謂了。」
「不對,真要是有錄像的話,哪裡還需要在乎這種事情?說不定可以真的那那種東西當依仗,逼他按照自己話里承諾的那樣,要個這樣的別墅!他不是好萊塢的大明星嗎?這點錢毛毛雨吧?」
「還是不對,自己要別墅幹嗎?要他離婚再娶自己啊!」
「這麼想好像有點自以為是了,憑這種東西上位未免太幼稚了一些,對方一定不會答應的。」
「嗯……要不,現在拿手機補拍?!」
「也不行吧,這廝現在跟死豬一樣,且不說能不能硬起來,就算是勉強拍下來,別說他李秉憲了,就算拿到法院法院也不認吧,到時候說不定還會覺得是自己在強暴他吧?!」
「再說了,這種事情……還挺嚇人的,真要是拍了這麼直接的畫面再去勒索,會不會被殺人滅口?電影裡不都是這麼演的嗎?」
「最好還是得讓這人開口說話,就像今天下午一開始那樣,醜態畢露就行了……」
「而且,這種事情,自己來也不敢做啊!沒錯,自己終究是膽小,這個不敢那個不敢,要是有個膽大的搭檔現在能在外面做準備和接應就好了……」
「那誰來著?圈子裡自己認識的一個小姑娘,dahee,出道兩年的小idol,剛成年心就野了,眼看著什麼結果都沒有,想錢都想瘋了,她好像膽子很大,自己跟她說過自己的事情吧?真要是做這種事情,可以讓她帶攝像頭過來,事後平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