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你很細心,我一開始就沒叫他前輩而是叫先生,就是這個意思了。」
「孝珠?為什麼要對孝珠表明嚴肅的態度?即便是你口中的所謂『類似的道德瑕疵』……有證據嗎?」
「態度肯定也是有的,實際上從委員會和執委會的角度來考量,只要沒有確定性的證據,那反而要無條件的支持和維護藝人的名譽!」
「當然要如此,難道會有第二種考量嗎?有證據一定會嚴正的表明態度,沒證據也要有嚴正的表明態度,不然我們這兩個協會的存在意義在哪裡?就是要作為民眾和行業群體的意志表達者!」
「沒錯,切實的證據就是根本態度的分水嶺,而確保證據準確性的只有檢方和當事人。」
「這話可能很難聽……但是你們媒體確實沒資格。這個沒資格不止是說判定真相方面要無條件且單一的聽從檢方的意見,也有所謂意志體現方面的。換言之,我們需要直接傾聽民眾的呼聲,而相比較於你們媒體的具體報導,我們更希望看到諸如民調之類的東西。」
「不是說你們會作假,而是說你們不純粹。藝人這一行,尤其是電影演員,根源性的力量就是來自於觀眾、自身、行業人士這三類而已。而你們媒體呢?不僅有一定的獨立意識,還要多方面摻雜諸如意識形態、廣告商、股東、社會穩定等多方面的因素……從新聞學的角度來說這沒問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好事!但是社會在發展,既然現如今社交媒體已經能夠直觀體現出人民的基本態度,那我們何必要多此一舉再去看你們的加工民意呢?」
「哦,我大概聽懂了你的意思,你是想說你們媒體的加工會使民意更具專業性和理性,而民眾的直接表達會顯得盲從而愚昧……這話你為什麼不直接跟民眾說而要跟我講呢?攝像機一直開著的。」
「必然的嘛,我們在做節目,sbs電視台的攝像機一直拍著的,估計今晚上或者中午就能上sbs的新聞,你要是跟他們熟的話,可以讓他們給你打碼……還真需要啊?」
「純粹私人的看法……孝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