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許方書第一次記錄下自己進警局的時間。
許婠,把這個時間單獨列在紙上。又繼續翻了幾頁,日記上記錄的內容很工整,也很仔細。1月5日後,隔了幾天許方書才記下自己上課的時間,其中夾雜著,某些學術論壇。許婠一一將這些信息略過,直到下一個令人不容忽略的信息跳入眼中。
2002年1月10日,見丁黎。
這是丁黎這個名字第一次被許方書正式記錄的時間。許婠再次把這個時間記錄下來,又一一往後翻閱……
工作日記的時間最終停在2002年8月14日。這之後,再也沒有出現過任何關於警局和丁黎的字眼。
許婠把這個日期再次記錄在紙上。
丁黎案的跨越時間很長,雖然對方正式被捕後就因傷待在醫院。但在這之前,卻一直以死者家屬的身份接受警方的調查。許方書就是在這期間和丁黎開始接觸的。
許婠把紙上許方書所有見丁黎和去警局的時間線,以及後期去往醫院看丁黎的時間線都拉出來。
單從時間上看,似乎並沒有什麼異常。但奇怪的是,許婠發現許方書記錄去見丁黎時間的相關贅述卻有所偏差。
在1月10日、1月18日、1月21日、2月1日、2月11日……一直到最後一次記錄,7月29日,丁黎死亡當天,許方書關於見丁黎的日期後的贅述,所寫的都是簡單的「見丁黎」三個字。
然而1月12日,1月31日,2月17日,2月22日……以及7月28日,許方書日期後的贅述,所寫的卻是「去丁黎家」。能稱為丁黎家的地方有兩處,一處是位於蓉城丁黎母親的房子,一處是位於興和縣丁黎外婆的房子。
許婠雖然記不清當年許方書具體去過丁黎家幾次,更記不清當時他去丁黎家的具體日期,但有一個時間點她記得很清楚。7月28日,是她外婆的忌日。每年這個時間,許方書都會帶她回她母親的老家。這個習慣一直持續到許方書去世,她離開蓉城,直至今年,她也沒再回去過。
7月28日,許方書不可能去丁黎家。那天,他明明一整天都和她在一起,除了晚上……
晚上……
許婠在記憶的碎片裡,瘋狂回憶那晚的細節。
晚上,晚上……許方書說他餓了。
是了。他那樣愛養生的一個人,那晚卻突然說:「婠婠,想不想吃燒烤?」
時隔多年,許婠已經記不清許方書當時出門了多久,只依稀記得那晚許方書回來時並沒有帶燒烤,而是遞給她一瓶牛奶。
「外面的燒烤不大幹淨……」許方書似乎說過這麼一句話。
許婠卻嘀咕著:「那你還出去這麼久……」
當時的他去了哪裡?還是去見了什麼人?
「丁黎家」,這三個字,是不是代表著別的某種含義?
是指丁黎家的地點,還是丁黎家的人?
人……
許婠的腦海里猛然閃過些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