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還注意到,小區家家戶戶都安裝的是雙層玻璃。這種雙層玻璃,隔音效果極好。一旦關窗睡覺,鄰居不太能聽到隔壁的動靜,這樣,也為他們順利爬上三樓,翻窗躍欄,提供了最有力的條件……
在居亦看來,這種攀爬陽台進入業主家的小把戲,太簡單了。
試想,夜深人靜,家家戶戶都緊閉窗戶睡著了,誰還能聽到輕微的爬樓梯管道的聲音?
可是,正當他們有說有笑的分析這種小兒科的伎倆時,他們被物管中心的工作人員請到了辦公室。主任和顏悅色的問他們來這裡的原因,當得知他們想買房後,就主動拿出業主意願登記薄,請他們看……
整個過程十分自然,也很正常。但回到家裡後,居亦越想越緊張,越想感到自己的疏忽太多——
首先,明明是大白天,物管中心主任,卻把他們請到了一個光線極暗的房子裡,不經意間,居亦摘下了墨鏡。摘下了墨鏡,等於以本色示人,假如物管中心主任身後的錄像監控器對準了他,他的真面目不就在監控錄像中露出了真面目嗎?真是麻痹大意出大錯啊!
其次,物管中心請他們,就說明,他們已經被警察注意上了,至少是物管中心注意上了!
假如,自己的真面目示人,被警察跟蹤追蹤的機率非常大……
假如警察懷疑了他,就會通過戶籍和人臉圖像識別,立即查到他的戶籍資料,了解他過去的以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