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我們都喜歡和意見相同並且喜歡我們的人交往,這是人趨利避害、對批評則會選擇性的屏蔽的原因。
心理盲點的產生,大多數是由人們不自覺的行為造成的,而它們又會通過一系列連鎖反應,導致人認知和行為的錯誤。
按照李力的理解,今天簡明副廳長所提出的盲點,更多的是指思維上的盲點,這是警察偵破案件的大忌,也是最應該檢討和反思的地方!
思維的盲點,就是思維的空白點,或思維無意識……這種思維的無意識,可以是個體的,也可以是群體的……形象一點說,就是人在思維過程中,也許因著某種思維局限,無意識地踏入陷阱,使自己陷入鑽牛角尖的困境中……
因而,社會學家給它起了個很藝術的名字——思維盲點,它是思維過程的停頓與凝固,也是一種僵化的思維狀態!是刑警辦案所需避免的!
思維盲點,與思維慣性有關。人們一旦選擇了某個方向,慣性的力量,往往使人「一條路跑到黑」。
思維盲點,也和人的主觀性有關,習慣於根據自己的經驗、知識以及當前的目的,片面地考慮問題和事情。
而不同的人,由於閱歷、經歷、環境、成長程度不同,思維盲點也不相同——
比如,有些人能夠認識事物,卻不能對事物善加利用;
有些人善於利用各種事物,但卻對這些事物的價值,無法充分認識……
不過,每一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地存在思維的盲點,這樣就形成了「我知道的事,你不知道,你知道的事,我不知道」的情況,一旦進行交流和溝通,就可以解決這種思維困境。
「所以,這樣的工作回顧與反思,確實十分重要。」李力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