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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因為他家不是普通人,所以他是能收拾我的。

結論是,如果你不想被人收拾,你就要成為能收拾別人的人。

這句話我每年都會拿來回想,每年都會產生新的認知,直到後來我真的成長到可以收拾別人的時候,再回過頭來去想那天的場景,會覺得特別好笑。

因為如果能力真的高出對方許多,你是不屑收拾對方的。

你會趾高氣揚地掐著腰對著路面的一隻螞蟻說,「我要收拾你」嗎?

你當然不會,因為螞蟻就是螞蟻,它完全不值得你去為它耗費一丁點精力,哪怕只是稍微抬抬腳而已。

而十一歲的我對於這句話的理解是:是嗎?我沒有能力收拾你?

要知道,我可是有個能五歲跑到別人家裡卸掉整個玩具車的小妹妹的人。

感謝我妹給我的勇氣與靈感,次日上課時間,我就藉口拉肚子跑到車棚里,把轉校生逢人便炫耀的永久牌自行車的車鏈子搞鬆了,並且用板磚鑲著釘子扎進了車胎里。

當天下午轉校生騎自行車路過一道小泥窪的時候,車子鏈子在搖晃下猛然鬆掉,車胎由於氣癟加劇了失衡,轉校生一頭栽進了路邊小溝,被摔的頭破血流。

看吧,爛俗的言情小說里有時候也講真道理——欲望(對於小男孩而言,這種欲望也許只是一些虛榮和衝動)占上風時,就會摔得頭破血流。

當然,另一半是錯誤的,因為始終理智的我,在這場虛假愛情的冷戰中,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仗。

後來轉校生因為骨折住院回了A城,他的母親跑到學校里要求負責,學校配合調查也沒查出車子有什麼人為的痕跡。

那當然,我熬了一夜看的自行車理論知識和積累了將近十年的懸疑小說知識可不是白費的。

那是我從「愛情」這兩個字里學到的第一課——永遠要將理智放在第一位。

也許是因為這件事過於深刻,我對於「理性」二字的執念過重,導致許多人形容我都是「不近人情」。

我從小到大沒有交到任何實質性的朋友,因為首先,我不喜歡浪費時間在一些無謂的人際交往上,然而交朋友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一起浪費時間。

我的「朋友」只是我某個階段的「搭子」,我一直覺得我們是互相利用的關係,讓彼此看起來沒有那麼孤獨,但大部分人和我想法不一樣,所以他們一邊說我不近人情,一邊結伴離開了我。

而理智的我並不屑於這些,而且我已經有了一個從六歲起就陪伴我、且會陪伴我一生的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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