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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三十一歲的時候,我讀懂了小時候看的那句話里的另外半句:理智也會讓人頭破血流。

我選擇程珂,完全是出於理智的衡量。

他外表優質、家境良好,個人能力突出,且在個人愛好和專業方面表現出十分堅定的忠誠性,我以我當時已經十分成熟的邏輯思考,程珂是一個十分適合做丈夫的人選。

當然,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了我三十一歲時的邏輯思考能力,也許並沒有比我十一歲時好到哪裡去。

另外,在愛情中過於理智,也是真的會被摔得頭破血流。

當然,我不責備愛情,它其實是個限量款的高級奢侈品,只不過大部分人拿到的都是山寨版,有的甚至山寨得太明顯,這讓背著它炫耀的人看起來都有些可笑。

我把這個觀念講給齊歌聽的時候,他很認真地看著我說:「可是山寨與否都是人定義的,誰說打版的包就沒有原版結實了。」

我笑他不懂時尚,他說我不懂愛情。

我說你一個離婚律師還相信愛情 ?

齊歌說,就是因為看多了夫妻利益的撕扯,所以他才更嚮往愛情,這類似於在海上漂泊太久的人,會極度渴望陸地。

齊歌是個挺有趣的人,只不過,我現在已經對奢侈品沒什麼執念了。

我比十一歲的時候更堅定想要成為一個可以隨時收拾別人的人,或者說,可以隨時拒絕被別人收拾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發現到了三十一歲的我妹,仍然是個想要披著床單拿著小棍去當女俠的小笨蛋。

雖然已經有人在保護她了,但這遠遠不夠。

女俠的身邊不能只有騎士,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個,十分理智的女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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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盛放玫瑰

謝歸學會的第一個人生道理是: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五歲的時候, 謝歸才第一次進謝家的大門。

五歲之前,他只知道自己有一個很忙碌的爸爸,以及一個同樣很忙碌無法陪在他身邊的媽媽。

在那以前, 謝歸幾乎算是獨自住在一個很大很空曠的房子裡, 還有一個下巴上有一顆黑痣的保姆阿姨。

保姆喜歡吃一種很甜的蜜玉蜜瓜, 她總是每天去進口超市買一整個回來,當著謝歸的面一個人全部吃掉,然後告訴他媽媽,謝歸吃了一塊就把剩下的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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