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摸著孩子軟糯的小手,睡夢中的她竟還笑了笑。她心軟了,畢竟這孩子是她的外甥女,她怎麼可能忍心讓她像個一樣被留在福利院。
於是,從那天起她心甘情願做起了胖叮的媽媽。
這些年她帶著孩子受了鄰居同事的多少背後議論和白眼,她都不在乎。胖叮要回到賀家,也是理所當然,但是讓她拿結婚當幌子,她直覺這樣不行。
「賀懷謙已婚,不可能明目張胆的以他私生女的身份把胖叮接回賀家,但是他的弟弟賀司琛願意向公眾承認胖叮是他的,這不是皆大歡喜對大家都好嗎,我們也可以以此為籌碼多跟他們要點錢。」嚴靖芸美美的打著如意算盤。
「你就別糾結了,合約規定兩年後必須離婚的,無論是我還是你嫁過去,有區別嗎?」沈夢璃一副雲淡風清的樣子。「薏珊,賀懷謙已經結婚了,我現在也有了新的感情,我再去賀家是真的不合適。」
「你姐說的對,胖叮從小就叫你媽媽,跟你姐一點都不親,如果強行讓她現在改口叫你姐媽媽,對胖叮可不是件好事,她已經四歲了,什麼事不知道啊,大人之間的往事就不要讓她跟著受傷害了吧?」
嚴靖芸在一旁幫腔,對沈薏珊,她還是有十足的把握的。畢竟胖叮自出生就是她帶大的,這感情不是母女卻勝似親母女。
沈薏珊低垂眼眸,默默不語。不可否認,對於胖叮來說,自然是她還像以前一樣陪在她身邊比較好,她也捨不得就這樣一下子離開胖叮。
但是如果她替姐姐去賀家,也是一種欺騙的行為,她還是有點過不了心裡那道坎。
再說了,還有一個很顯然的會很幫的問題。
「我沒有辦法頂著姐姐的名字在賀家生活,很快就會穿幫的。」
沈夢璃對沈薏珊坦白道:「那你就不用顧慮了,我跟賀懷謙交往的時候,用的是你的名字,他一直以為我叫沈薏珊。」
這樣算是給她吃了一顆定心丸了吧。
「什麼?!」沈薏珊僵在原地,難以置信的問:「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真是太過分了!
沈夢璃不以為意的捋了捋落在胸前的頭髮,一臉的不在意,「你也別往心裡去,我跟賀懷謙在酒吧認識的,我當時又不知道賀懷謙是什麼樣的人,就隨口說了你的名字,就是想要玩玩而已。我們才交往了不到一個月就分手了,誰會想到後面會發生那麼多事啊。」
「對呀。」嚴靖芸隨聲附和著:」你姐當時又怎麼會想到她跟賀懷謙還會有這麼多的牽扯啊。」
分手後發現意外懷孕,想要去流產,但是當時醫生說如果流產了以後可能會不能生,只能選擇把胖叮生下來,夢璃因此受了多少罪啊。
嚴靖芸這樣想著,不禁又心疼起沈夢璃來。
沈薏珊聽完這些,她緊抿嘴唇,一言不發,悄然緊握的拳頭在微微顫抖,對媽媽和姐姐的種種言行,她實在是無法認同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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