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歲,我找到了一份行研的實習,那段日子過得焦頭爛額。在生日那天,我以你的名義給哮喘病基金會捐助了一萬美元。」
「二十四歲,我在華爾街做基金經理。生日那天,我推掉了老闆的飯局,一個人在上東區逛了許久,最後為你挑了一身紀梵希的西裝。」
「二十五歲那年,我回到中國,成立了黎明資本。生日那天,我做出了有史以來最成功的一筆投資,用帳戶里剩下的錢為你買了一輛車。」
「二十七歲那年,我投資了一家醫院,為哮喘病人提供免費醫療。」
「二十八歲,我買下了這棟小洋樓,著手內部的裝修和布置。」
「二十九歲,我為你建了一間海底餐廳。」
「今年,我三十歲,終於找到了你。」
黎景的目光順著姜佚明指尖指過的地方看去。眼神停留的剎那、隻言片語的功夫,便掠過了十二年的光景。
他覺得自己何德何能,能值得姜佚明苦苦追尋十二年、思念十二年。
歲月如奔逝的河流,不曾為任何人停息。它無情又公平,改變著人們的相貌容顏,也衝散了深厚的情誼,卻唯獨不曾改變姜佚明的真心。
這麼多年過去,姜佚明還是習慣把最好的東西送給黎景,一如往昔。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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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現在可以回到我身邊麼?
多年過去,黎景至今還能記得高二那年的元旦晚會。
那是他第一次站在舞台中央彈吉他。沒有多餘的裝束,也沒有誇張的舞美,他坐在安靜的禮堂中,只有一盞光束燈打在他的身上。
那天晚上,他撥動的何止是琴弦,同樣也是自己的人生。
黎景的表演被同學們錄成了視頻,發布在了網絡上。
這是他第一次受到全校師生的矚目,這種感覺很陌生,既是激動,又是緊張。他偶爾覺得惶恐,但興奮更多一點。
同學們對他的討論沒有因為元旦晚會的結束而終止,反而愈演愈烈。一連三天的元旦假期,只要黎景打開社交媒體,就能看到自己的視頻和照片被一個又一個認識或不認識的同學轉發。
甚至,還有個自稱星探的傢伙添加了黎景的好友,說他很有做明星的潛質,只要稍加包裝,一定能大紅大紫。
看著聊天框中言之鑿鑿的星探,黎景暗自得意。他將星探的聯繫方式保存下來,卻沒有答應對方見一面的請求。只說自己不想放棄學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