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誰知,「好心的」路人將皮鞋狠狠踩在他落在地上的手背上,「啊啊啊!」混混疼的大叫,嘴裡不住怒罵:「狗日的,路過不幫就算了,還踩老子一腳!」
路人,也就是薄鏡。
又換了地上這人另一隻手,不急不緩放在皮鞋底下踩壓。
混混發出殺豬般的叫聲,但在這段較為繁華的路段,並沒有人會過來看一眼。
這裡是基地一處有名的街道,有名在於這條街有不少店鋪是那種酒館、麻將館,甚至還有提供情色服務的館子,薄鏡走過來的時候,路邊還有濃妝艷抹的男男女女,在朝他自薦上床。
基地默認這處娛樂性質濃厚的街市存在,一方面也是為了安置一些不太平的因素,因此這裡遊手好閒的人很多,道德敗壞的人也不少,這裡時常會發生一些尋仇的事,巡查隊也不會管。
「十天前的傍晚,是誰讓你去對一個青年下手?」
薄鏡彎下腰,語氣毫無遮掩的狠戾,和在林閒面前幾乎是兩個面孔。
「……十天前,」混混喃喃道:「我不知道,不要找我,我不知道!」
「被你劫色的人身手很好,但先被你跟蹤偷襲,打中了背上和手臂。」薄鏡不耐煩地幫人回憶。
混混這才終於想起:「我想起來了,別踩別踩!輕點我說就是了!」
「是唐楓那小婊子叫我去的,他說那人長得好看,身材一流,是我的夢中類型,我就去了……饒命啊,不怪我,都是唐楓那黑心肝的婊子搞的事!」
夢中類型?
呵,薄鏡冷笑一聲。
就這雜碎還敢覬覦他哥,腳下用力更大了。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後,薄鏡離開前狠狠踩了踩,直到混混的手血肉模糊,才終於走了。
兩天後。
某賓館門口附近。
唐楓穿著有些舊的軍大衣,軍大衣裡面是一身風塵裝扮,他不可思議看著保鏢:「不可能!朱總最喜歡我了,還說過兩天跟我正式告白,怎麼會突然翻臉無情?」
保鏢見他不見棺材不落淚,直接往他臉上甩上一疊照片,唐楓下意識接住,映入眼帘的是他和混混上床的畫面。
怎麼會!
唐楓心裡尖叫,他們賓館他呆過的這個房間的監控早被他刪了,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唐楓心裡百思不得其解,這家賓館就是他工作的賓館,裡面也接一些特殊服務,他長得好,但並沒有接這種下三濫的服務,幸運的是很快他被金主朱總看上了。
朱總人有錢,也會甜言蜜語,雖然年齡大而且又胖又丑,但已經是他能夠到的最大金主了,唐楓一直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他還要找計劃攀上金主,誰知道這事竟然會被金主發現!他心如死灰,完了完了,他幻想多次的美好生活……
保鏢見人看下去了這些照片,只當是這人默認了,心裡萬分嫌棄,往後一揚手,冷下聲音吩咐:「別把人打死了,揍一頓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