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算是悟了,眼前这个人,脸皮什么的已经堪比城墙了。至于节操什么的,别开玩笑了,他知道那两个字怎么写吗?要想在这方面斗赢他,让他懂礼义廉耻什么的,这种难度不亚于让自己马上成为世界首富之类的。
精修心理学的她知道,如果两个人性格都很强势。那么自己的气场越弱,对方就越容易气焰嚣张。而如果反过来自己气场盖过他,反而会让他势弱。
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女人夜晚行走在路上,突然遭遇一个暴露狂的话。如果自己害怕,尖叫,掩面发抖等动作,反而会让对方的心理得到极大满足感,从而助长了其气焰。但是如果摆出一副冷漠,不屑,鄙夷,甚至很挑剔的冷嘲热讽一下。这样反而会令对方自尊心严重受挫,落荒而逃也说不定。
其实,刚才欧阳菲菲也只是一时被吓一跳,气昏了头而已。娇羞震怒之后,冷静下来的她,已经找到了应对的方式。重新调整战略战术措施,深深地吸了两口气,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开始摆出了平常工作中的状态。
以充满了优越性的冷艳目光,很挑剔的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她知道,即使是再有自信心的人,被人用这种眼光看,也会浑身不自在,难受。她决定,厚着脸皮,在他身上找些缺陷毛病出来,加以放大,并好好地讽刺一番,帮他治治这种在家穿着条裤衩就到处溜达的臭毛病。
但是,她却忘记了,她这还是这辈子第一次,在现实里,且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观察”一个男性的身体。
整体看上去,和他的脸色一样,皮肤略显健康的古铜色。细看之下:
“啊!”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有些发白,近距离看去,他的身上,到处是各种各样,狰狞无比,或深或浅的疤痕。
……
第三十七章不值得同情的家伙
……
欧阳菲菲的表情,有些惊恐和害怕。试想,一个和自己一起居住的男人,身上竟然有那么多的伤疤,而且有的看起来还是某些利器造成的,以及有几处疑似枪伤的地方。
非但如此,他的左手臂上,还纹着一个栩栩如生的狼头,狼眼阴森而凶残,闪着慑人的寒光。
怎么看,这家伙都不像是一个简单的好人。虽然欧阳菲菲也从未把他当做是个好人。可是,眼前的这一幕,已经超过了她的想象和能承受范围。从小到大,她的生活环境,接触的人,都是正儿八经的,至少表面上是。至于什么混混,歹徒,之类的,根本没有任何交集,更何况这么个看起来极像亡命之徒的匪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