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的上午,几声急促的呼喊传入男孩的耳朵里。他从梦中惊醒,漂亮的女人一把抱住他哭了起来。
“妈妈?”男孩以为这依然是自己的梦。
女人痛哭流涕,脸上的妆全都花了,嘴唇颤抖着,搂紧自己的儿子呢喃道:“对不起……对不起……”
夏天过完,女人收拾好东西,带着男孩坐上火车,他们要去的地方叫做邺城。
邺城是母亲的家乡,南园街是一个灰色、平凡、窄小的地方,和他们去过的大城市比起来,这座小城显然相形见绌。
在这里,男孩见到了外婆,舅舅和舅妈……他们住了下来,男孩感到久违的轻松,看着母亲把那幅“圣母子与天使”的画挂在了502客厅的墙上。
“两天两夜”的缺席之后,女人给男孩买了许多衣服和吃的,带他去公园里拍照,还给他吃了冰激凌。很快母子之间都不再提起那件事了,他对妈妈依然乖顺,甚至是更加听话。
又过一段时间,女人好似恢复了过来,她不再“补偿”男孩,觉得一切都真正过去了,只有男孩知道他始终会记得,妈妈曾经试图丢下他……抛弃他。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是什么又改变了她的想法。他年纪太小没法想得更透彻,他只是知道,他对妈妈的乖顺里逐渐有了一丝警惕,这警惕中,偶尔又生出几分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恨意。
就这样,男孩被送到了学前班,一种比幼儿园严厉的地方,为明年上小学做准备。他还是喜欢原来的幼儿园,喜欢那里温柔的小花老师,这里的学前班什么都没有,规矩很多,同学们还……还都很吵。
尤其是坐在他左前方的那个小孩:个子中等,眼睛大而有神,头发早上来时梳得很整齐,但过不了多久就变成了鸡窝,笑容灿烂,讲话声音大,每天都精力无限……
男孩并不打算关注这个小孩,无奈他离得太近,和别人讲话的声音不间断地飘进男孩的耳朵里。
他轻而易举地知道了小孩的名字,知道他也住在南园街,知道他的爸爸叫做陶天佑,家里还有一个爷爷从前是杀猪匠,知道他每天都破坏许多铅笔,知道他大脑空空喜欢说冷笑话……
他们大概不会成为朋友,男孩偶尔想,他们太不一样了,他们的性格天差地别。
男孩总是安静地看书画画,小孩一脸兴奋地要出去疯玩。男孩和朋友们在台上唱歌朗诵,小孩却唱歌走调五音不全能把周围人都带偏。男孩一天都说不了几句话,小孩刚坐下来十分钟就把男孩几天的话都说完了。
笨蛋,男孩刻薄地想,蠢。他才不要跟这种人做朋友,免得被笨蛋传染了,脑子要坏掉的。
“你有没有多余的笔呀?能不能借我一支?”
烦。男孩低头写着拼音,不抬头也能听见笨蛋又在吵吵闹闹,到底什么时候都能安静一点?
男孩:“……”
第一次的,他打开自己的笔盒拿出铅笔,拍了下小孩的肩膀。对方回头看着他,震惊地张大了嘴巴,因为课间去踢球的红红脸蛋绽放出一个笑容,看着男孩的眼睛如同小狗一般黑亮,里面不加掩饰地写满了崇拜。
也正是因为这支铅笔,男孩明显感觉到小孩和他搭话的次数变多了。他整天围在男孩周围叽叽喳喳,男孩起初很烦,后来渐渐也习惯了起来。
哼,可他还是不怎么想和笨蛋做朋友……不过如果笨蛋再坚持坚持的话,说不定自己会重新考虑一下。
可事实证明笨蛋也没有太坚持,很快他就和一个叫做蔡皓轩的小子打得火热。
蔡皓轩同样住在南园街,男孩有时候能看见他们一起在小公园踢球,老远就能听见他们大声地笑、大声地叫。
一身臭汗!男孩抱着书快速地回家,心想自己才不会去踢足球,真是没事找事做。
男孩偶尔从外婆的嘴里听到了小孩爸爸的名字,意外地发现这个叫做陶天佑的男人从前竟然是妈妈的朋友,也就是说……他们两家人某段时期应该走得挺近。
但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妈妈很少说到这些,男孩也就无从得知了。
有一天学校里又在发点心,是男孩最讨厌的肉包。他发愁地看着那油腻腻的馅儿,憋着气咬了一口却恶心地想吐。可他不能惹麻烦,他想和大家一样,他要做个好孩子,这样才能让妈妈放心,让她别生气。
太难吃了……好恶心……他要吐了。男孩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眼泪都快出来了。吃下去,吃下去,吃下去!
他并不能吃下去。
完了。男孩看见老师盯上了自己,那个男人性格古怪,他已经看见自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