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君們收到第三封奏報:「至於嗎?」
「可能是風俗改變,開始日漸猖狂。」
「還能怎麼猖狂,把腳給砍了?接一個木棒?」
旁邊繫著木頭假肢的鬼差感覺有點受傷。
總要眼見為實,就命江淮城隍挑兩個腳最小的送來,那種死後自動恢復的不用,口說無憑。
倆女鬼哭著就來了,聽這個要求還以為閻君也好這口,本以為鬼神滿腔正氣能為人主持公道,原來也是這樣的。
輕移蓮步進了大殿,哭著拜倒在地,口稱參拜陛下。
又含羞帶愧的按照要求拎起裙子,露出詭異的小腳,看起來又尖又小,正常女人的一半而已。
嬴政面色陰沉,想了很多:這人還有勞動力嗎?能相夫教子嗎?國家危難時,還能耕種、守城嗎?收稅時對這樣的人是收還是不收?
孔孟本來在無聊的沉思,忽然隱約聽見有女人的哭聲,就出來看看這又是什麼苛政猛於虎。一看嚇了一跳,殘疾啊!
閻君抱緊了自己的貓貓,捏捏他的貓爪:「送去醫館治療。人間這什麼狗屁風氣,理應入刑。幸好我死得早!」
不論是從仁愛,還是從國家需要勞動力的角度出發,這都是大錯特錯。
叫獄尉們探討一下該如何用刑懲治這件事。
孔子見了特意寫文章大罵這件事不符合孝道,尷尬的事情發生了,雖然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能毀傷,但裹腳這件事也是父母的命令,在『身體髮膚』和『孝』之間,到底裹不裹腳是互相衝突的。他乾脆跳出這個邏輯陷阱,大罵發明裹腳這件事的人與禽獸無異,不仁,不愛人,不義,不遵理。
和孟子荀子一起嚴肅批判這件事,直截了當的開除掉所有熱愛小腳的文人的儒家門人籍貫並昭告整個地府,喜歡把人/被人弄殘疾的人,就不要談論仁愛了。愛好美色已經是道德問題!這何止是道德敗壞,真應該讓韓非子把你們抓去耕戰。
韓非子:謝邀,儒生大多做不了耕戰這兩件事,千分之九百九十五的儒生都在誤國。
獄尉們和下屬簡單的探討了一下。提供建議如下:把人腳砍了(傳統刑法)。
給涉事人等強行裹成小腳。
把人的腳切下去一半,趁著沒長好之前塞進木鞋、鐵鞋裡,就可以放他在地府中自由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