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夕笑得停不下來。
嚴廷君開著車,語氣淡淡的:「其實我是小地方出來的人,十三歲才去錢塘,很多東西都不懂。那會兒黎城沒有肯德基,麥當勞,沒有大的遊樂場,家裡也沒電腦,我剛去錢塘那會兒,就和鄉巴佬沒兩樣,連上網都不會。」
常夕想像不出來,畢竟她認識嚴廷君的時候,他已經是叱吒二中的十七歲酷炫少年了。
「同學問我要QQ,問我的英文名,喊我一起去吃肯德基,我好緊張啊!你知道我是怎麼解決的嗎?」
常夕:「怎麼解決的?」
「猜不出來嗎?」
常夕搖搖頭。
嚴廷君一笑:「耍酷唄,我的QQ不隨便加人,我的英文名不隨便告訴別人,肯德基?這種洋快餐我從來不吃。」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常夕快笑瘋了,「學長你怎麼這麼逗!」
嚴廷君聽她笑了一會兒,神色逐漸平靜下來:「我是想說……常夕。」
「嗯?」
「我沒你想的那麼好,你別把我神化了。」
常夕:「……」
「我就是個普通人。」
常夕:「……」
「啊,當然,比普通人要帥一點兒。」
「噗……哈哈哈哈……」常夕手捂著眼睛,笑得腦袋都有點暈。
離黎城越來越近,嚴廷君的心情似乎越來越放飛了。
常夕的確沒想過私底下的嚴廷君是這樣的一個人,被他吸引,是因為顏值和氣質,但皮囊底下的那副靈魂,才是一個人真正的樣子。
到達黎城,嚴廷君把車停到老宅門口,帶著常夕進了大門。
老宅依舊是營業中的民宿,嚴廷君的房間沒人敢碰,他另外幫常夕定了一間大床房,辦好入住手續,嚴廷君回頭,看到常夕站在院子裡,好奇地打量著老宅。
正值盛夏,常夕穿著一件亞麻布料的連衣長裙,特別寬鬆,露出細細的手臂和小腿,頭髮編成兩個麻花辮垂在肩上,整個人透著一股小清新味兒。
「先把行李放到房間,晚上和我哥、我叔一起吃飯。」嚴廷君招呼她。
常夕問:「你哥?你叔?」
嚴廷君給她解釋:「嗯,從小照顧我的一個哥哥,叫奉哥,還有一個看著我長大的叔叔,叫謝叔,你也這麼喊就行。」
「哦。」常夕點點頭。
奉哥已經定好餐廳包廂,嚴廷君帶著常夕趕到時,奉哥一家和謝叔都到了。
所有人看到常夕時,臉色都變得跟七彩燈泡似的,但沒人敢問。嚴廷君給大家互相介紹:「這是我朋友,常夕。」
常夕乖乖喊人:「奉哥好,嫂子好,謝叔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