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時候,今亦睡著了。
整個人縮成一團,眉頭微微擰著。
顧清野這才意識到,今天的夜風有點冷。
他不怕熱也不怕冷,平時也不會精緻到帶個外套什麼的,現在也沒東西給她蓋,只得上了車關上窗。
這一路,顧清野想了很多,菸癮又犯了,但今亦還在睡,他就沒抽,到了地下停車場,坐在車裡盯著自己的手發呆。
他左手上的紋身,是很早之前就開始做的。
早到,那個時候他還是個什麼都不懂,但又稍稍懂一點事的小屁孩,有著脆弱的自尊心,試圖掩蓋自己骯髒的事跡。
後來需要掩蓋的事情越來越多,他就乾脆把整條手臂都紋滿了,時時刻刻提醒自己,他身上一般的血液是骯髒的,是不可告人的,是被人唾棄的。
高中的時候,他已經病入膏肓了。
偏偏那時候,他遇到了今亦。
小小的今亦,喜歡讀書,寫一手好字,文筆格外好,每次他們班的語文老師都會拿著她的作文當堂念,這也是他難得語文課上不犯困的時候。今亦寫的東西跟別人不一樣,在一個議論文滿天飛,整篇作文被舉例和論證塞滿的時代,今亦寫的東西永遠很出格。
她偏愛散文,散文這種東西很玄幻,講究形散神不散,立意很明確,文筆又要足夠好。她那些細緻的表達顧清野很難想像是怎麼寫出來的,他就不會注意到那些無聊的玩意。
《百年孤獨》里寫他們第一次見到冰,他說,它在燃燒。
明明是融化,卻說是燃燒,仿佛這東西有生命一樣。
但顧清野就很喜歡。
但那時候他太懦弱了。
一邊自我墮落,揮霍今亦對他的可憐和喜歡,一邊又奢望她能堅持下去,將自己脫離泥沼。
顧清野一直知道自己骨子裡是卑劣又可悲的。
每次自我剖析,顧清野都習慣以酒精或是香菸收尾,給卑劣的自己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可惜今天他口袋裡的一整包煙還沒來得及拆開,就被人摸出來扔到了車后座。
今亦不知道什麼時候醒了,看見他褲子口袋冒出一角的煙,沒有半分尊重人隱私的意味,——顧清野就看見她一隻細白的手腕,沒留指甲乾乾淨淨的手指,嫌棄的捏住那一角,順手給扔到了車后座,香菸在后座彈了一下,安安穩穩倒下,沒再造作。
顧清野失笑。
“它哪裡惹到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