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晚临扯扯嘴角,看着她连孙子兵法都搬出来,皮笑肉不笑道:“说得对,是该废物利用,”然后在余晚婉期待的目光里抽了口雪茄,“——那就送给老三好了。”
余晚婉怎么都改变不了余晚临的想法,气得一跺脚跑开,余晚临破天荒没有哄。隔日余晚婉在楼上一听说余晚临回梨台的消息,一个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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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挺冲下床,直奔她三哥房间而去。
“三哥,那个奴隶呢?”
余晚延正趴在床上打游戏:“哪个奴隶?”
“就那个,那个啊,”余晚婉着急地不知怎么形容,“就那个——大哥昨晚刚收拾过的奴隶,”她灵光一闪,“——那个奶子很软的奴隶!”
余晚延在游戏间隙里抽空思考了下,““哦那个啊——大哥说帮我先把人送回松台了。”
此时此刻余晚婉还抽空在心里崇拜了她大哥一下:不愧是余晚临,说到做到。
“三哥,”余晚婉猛地抓住余晚延的手,在后者“要输了要输了”的惊呼声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十五岁的大小姐回忆着昨晚的手感,解救他人的中二之魂熊熊燃烧,余晚婉的眼睛亮晶晶地宣布道:
“三哥,我相中他了!你要帮我好好留着,等我二十岁我就收了他!”
一晃四年踏马而过,宁初不再是那个年轻气盛的少年,他变得温顺听话,在家奴院层层规矩下被调教成一个有着c罩杯的下等家奴;余晚婉也逐渐长大,从扎着双马尾的中二少女变成现在这个人人艳羡的余家掌上明珠,一切好像变了,一切又好像什么都没变。余晚婉始终都记得自己十五岁的豪言壮志,数着手指满怀期待自己二十岁真正将宁初收入房中、搂进怀里的那一刻。
一个简单的想法宛如一颗种子,悄无声息地落地,却在四年多的时间,长成了别名“执念”的参天大树。余晚婉任性十九年,跋扈十九年,做了十九年衣食无忧的余家大小姐,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最想要的,不过是十五岁那年惊鸿一瞥的那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小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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