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剛才她才不說話。
「林柏楠——」她叫著他的名字,看了眼他的後腦勺,又收回視線繼續按揉,心裡有很多話想對他說,真摯地問,「你介意我碰你的腿是因為你覺得我會介意你的腿嗎?」
有些拗口的一句。
「……」
意料之中,他閉口無言,不說是也不說不是。
看這反應,大概率猜准了,她的手掌貼上他腳底的前半截,稍稍用力向上頂他下垂的腳趾,同時說道:「我以為你知道的,知道我從來沒介意過你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你的腿,你的腳,我一點兒不覺得丑,也不覺得奇怪,更不可能嫌棄,它們只是和大多數人的不太一樣罷了……」
她松松一笑:「我的腳圓嘟嘟的,大腳趾肉肉醜醜的,小腳趾的指甲天生就是兩瓣,你看見了不也沒笑過我嗎?」
「那有什麼關係……」
「對啊,一樣啊,有什麼關係。」
「……」
他又悶不吭聲了。
她不確定他聽沒聽進去,思忖片刻,娓娓道來:「林柏楠,我在你面前做過許多很傻很丟臉的事。小時候有一次,我不小心吞了口香糖,害怕得哇哇大哭,爸爸媽媽嚇唬我說口香糖只能嚼不能吞,腸子會被黏住。你說那是騙小孩的話,可我深信不疑,覺得自己快沒命了,一邊哭一邊生命倒計時……」
孩童時期的畫面閃現,她想起那日他的舉動,柔和的笑包圍唇:「最後,你主動咽下了嘴裡的口香糖,張開嘴巴給我看,還對我說,現在你信了吧?我才不會陪你一起送命,所以口香糖吃進肚子裡是不會沒命的,你不要哭了。我將信將疑,但止住了哭泣,等到第二天我們都活得好好的,我才意識到自己被爸爸媽媽騙了,真笨真天真啊。」
話畢,她笑自己:「那時我都八歲了,很傻吧?」
他不客氣地回答:「算你有點自知之明。」
她換了一條腿揉捏,真心實意地吐露:「第二天你沒嘲笑我,從那一次開始,我相信你不介意我的糗樣,而往後的這些年都在印證我的堅信——」
「我哭到吹鼻涕泡泡,我說要和U-KNOW歐巴結婚,我唱歌難聽得要命,我第一次來大姨媽染髒了校服,我穿著睡衣離家出走披頭散髮淋一身雨,我這麼大了還怕黑怕鬼。我的衝動,我的狼狽,我的膽小,我的缺心眼……這些不完美,我全部展現給你看了。我不擔心,不丟臉,不遮掩,因為我相信你,我相信你雖然嘴上沒好話,但不是在真的笑話我,你不會嫌棄我,你能接受各種各樣的我……」
停下動作,她伸出食指俏皮地戳了一下他的側腰:「我不介意你的一切,好的壞的我都欣然接受。這不是空口支票,林柏楠,你就不能像我相信你一樣相信我嗎?」
溫軟細語如山泉般清甜爽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