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很簡單,哈瑞這裡有完整的合同模板。不過卡斯楚謹記李大牛的吩咐,在合同上標註了以下幾點。
第一,月球出版社只擁有美國本土的書籍出版權,《魔戒》的其他版權,依然歸李大牛所有。
第二,其它國家想要出版這本書,只能聯繫李大牛,月球出版社沒有權利干涉。
第三,起印數為十萬套,月球出版社必須保證,按照不同地區的購買力,來合理分配這十萬套《魔戒》。
第四,如果因為市場需求,產生加印,必須得到李大牛的授權,而二次加印的權利,屬於李大牛個人所有,月球出版社只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加印權。
……
這份合同從表面上看起來,李大牛的利益,得到了極大的保障。但前提是,這套書能夠賣的出去,能夠得到市場的認可。
而哈普之所以願意簽訂這份合同,是因為他完全不看好這本書的前景,或者說,他完全不相信一個國王會寫書。如果是美國總統這種,站在地球權利最頂端的人,寫的自傳嘛,銷量還是非常不錯的。但是你一個芝麻綠豆大的小國國王,也要寫書?還寫的是亂七八糟的精靈矮人之類的故事,你們國家有這個文化底蘊嗎?
合同簽訂之後,雙方都非常滿意,李大牛是因為自己要掙大錢了,而哈瑞是因為李大牛上來就要印十萬套書,他這個月的業績有保障了。
卡斯楚要求哈瑞在原稿上面蓋了騎縫章,然後又攝像留影之後,放心的將一份稿子交給了哈瑞。
而哈瑞則隨手將卡斯楚遞來的全稿,交給了自己喊過來的助理。並對卡斯楚的謹慎,嗤之以鼻。
「律師先生,請你放心,我們月球出版社成立50多年,比貴國的建國時間都要長,信譽還是非常有保證的。」
卡斯楚尷尬的笑了笑,沒有回話,他真不是不相信月球出版社,而是出於職業病,以及對於李大牛的恐懼。要知道,吐瓦魯可不向美國,可是有死罪的,而且吐瓦魯的法律,基本上可以說是李大牛一個人就可以制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