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牛在美國無聊了兩天之後,終於等到了路易斯那邊兒約定的時間。
在陽光傳媒的放映室裡面,李大牛放完了自己的電影。
「很不錯,這是我見過最不像恐怖片的恐怖片。」陽光傳媒的發行部負責人羅斯說道。
「我真沒想到,您不僅小說寫得好,拍出的電影也如此的精彩。」路易斯現在對於拍李大牛的馬屁,已經輕車熟路了。
「過獎了。」李大牛最討厭的就是客套,直接說道:「那麼,貴公司是否願意發行我的這部電影呢?」
「當然願意,為什麼不願意呢?」羅斯誇張的驚呼了一聲,說道:「那麼,您想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發行這部電影呢。」
聽到這句話,李大牛心裡舒服的多,不像是之前見的那兩家公司,張口就是買斷,不然沒得談。
「當然是分成合作的模式。」
「分成沒有問題,但是分成比例,可能和您的小說沒法比。」羅斯笑了笑說道,他之所以對李大牛客氣,而且這麼輕鬆的答應李大牛分成,除了這部電影確實有看頭之外,就是因為李大牛是《魔戒》的作者。
《魔戒》這本書,現在上架已經第四周了,第一周根本就不能算,第二周十萬套銷售一空直接賣斷貨,第三周更是以兩天的時間銷售出十一萬套,第四周的成績自然是值得期待的。以目前這本書的銷量和口碑來看,很有可能爭奪今年的美國暢銷書榜首的位置,這不僅對於陽光出版社來說,是一件大好事兒,對於他們陽光傳媒來說,也是一件非常值得高興的事兒。
改編小說拍電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兒。《魔戒》這本小說,只要看過內容就知道,如果要拍成電影,絕對是大製作。大製作就意味著高收益和高風險,但是商人逐利,風險這個東西,從來都是不可能避免的。
以《魔戒》現在的銷量和預期銷量,這本書改編成電影,是早晚的事兒,陽光傳媒雖然和陽光出版社同屬於一家集團之下,但是這本書的改編權,在作者李大牛的手裡。現在不和李大牛打好關係,以後還有的談嗎?
「那是當然,你覺得多少合適?」李大牛對於電影市場的分成,也做過一些了解,美國的相對複雜一些,但是最後算帳的時候,差不多也就是院線占百分之40,發行方和製片方分百分之60。
而發行方需要對電影進行宣傳,有的電影宣傳費就能達到一個億美金,所以這百分之六十,不可能像小說分成一樣,讓李大牛拿走百分之五十。
「票房分成百分之四十,錄像帶收入百分之五十,您看怎麼樣?」羅斯說出了一個讓李大牛不敢相信的數字,之後又說道:「而且,我們投入兩百萬美金的宣傳費。」
如果是知道這部電影的票房成績,開出這樣的價錢,李大牛絕對要吐他一臉,但是羅斯不可能預見到這部電影的票房,甚至全世界除了李大牛之外,沒有一個人能夠預見這部電影的票房。
「你確定?」
「當然了,您的電影,我們必須支持。」羅斯的打算,就是賠點錢,也要和李大牛打好關係,再說了,羅斯雖然不看好這部電影的電影票房,但是他非常看好這部電影的錄像帶市場,操作的好的話,從錄像帶市場收回成本也不是不可能,甚至賺一點都有可能。
李大牛沉思了一會兒,按照這部電影全球近兩億美金的票房來看,讓出去百分之十就是兩千萬,李大牛有些不甘心,不過,除了陽光傳媒,沒有任何公司可能給他開出這樣的高價,而且,人家還是主動開出來的,再往上加價的話,也不太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