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就不會想到這個女人就是當初沈丹背後的那個厲害的人。
不過話又說回來,就算是沈安筠見過那幅畫像,她不是蕭明軒,也就未必認得出來這兩個女人就是一個人。
而且事情太過湊巧。
沈安筠根本想不到,這個女人居然能躲過國安的檢查,大搖大擺的出現在機場裡這樣的公眾場合,還出現在她的面前。
對一個全國都在被通緝的犯人來說,這樣太過冒險了。
她也未曾想過,這個女人的偽裝術,已經厲害到如此程度。
除非是蕭明軒親自見到人,或者見到沈安筠的這幅畫像。
否則還真沒有人能認得出來這個女人就是被通緝的要犯。
黃鶯去見沈丹的時候面容並非是她真實面容。
而沈安筠今天見到的這個女人也是多少修改過真容的。
兩張偽裝過的臉。一般人根本不會把它們聯繫到一起。
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好幾年了國安都沒有找到這個人,而這個女人卻能隨意出入國境。
甚至在國內能暢通無阻的出入各種公眾場合。
原本在機場那個女人對沈安筠就挺欣賞的。
因為她的工作性質就是物色各種貌美的女孩子,收為己用。
巧的是,這個女孩居然是她接下來要調查的目標。
不僅沈安筠想不到,她也覺得很意外。
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所謂孽緣了吧。
不過不用急。
相信未來,不管是巧合也好還是有目的的接近也好。
終有一天她們會正式再見面的。
到那時沈安筠就離知道這個女人的身份不遠了。
或許現在只是時機未到吧。
第1071章 店不能給
之前沈安筠就和蕭明軒約定好了,等哥哥回來就準備結婚的事情。
正好趁著沈家父母也在帝都,就和蕭家人一塊兒吃了個飯,大致的商量了一下結婚的事情。
最後定下來,結婚的日子在3月1號。
現在是10月中旬,離3月份還有半年的時間,時間比較充裕,也能來得及準備。
而且3月份剛過完年,大家也不算太忙。
不然趕在年前或者過年的時候結婚都不太合適。
畢竟很多人有回老家過年的習慣,邀請賓客的時候,人家也不方便來參加。
雖然是已經定了結婚的日子,兩個人好像還是原來的狀態。
說白了結婚又不用他們怎麼準備。
最多就是去提前照個結婚照。
1月份的時候去領個結婚證。其他還真的用不上,他們做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