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重快哭了,说道:“你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你想怎么做,我都支持你。”
“不过有句话你说的还是正确的,我的皮肤确实比那些十几岁的小姑娘还要好。不信你摸摸————你看这脸、这胸、这腿————你看什么看?好好开车。”
“————”唐重知道自己招惹不了这混世魔王,于是便决定闭口不语,只做专职的司机,不做合格的助手。
他想置身事外,姜可卿可没准备就那么放过他。
姜可卿从包包里摸出镜子和化妆盒,仔细地在脸上打着粉扑。
那娇艳艳的小脸立即就多了一抹淡淡的红晕,就像是怀春少女的羞意似的。
“还是要去应付一下,不然老太太真要和我拼命了,我一会儿给你提示。我用勺子敲击咖啡杯,你就立即给我想办法把我带走。”姜可卿说道。
“好。”唐重答应道。
“如果我用手指头敲击桌面,你就赶紧走。”
“为什么?”
“白痴。那自然是因为这个男人是我喜欢的一款,我准备把他吃掉啊。”姜可卿没好气的说道。
唐重觉得有些心酸,还有着隐隐的妒嫉,说道:“好,我明白了。”
他看着细心化妆的姜可卿,说道:“你不是不想来相亲吗?还化妆做什么?”
“我可以不喜欢他,但是他不能不喜欢我。”姜可卿一脸认真的说道:“我把他PASS掉,那就证明他入不了老娘的法眼。我要是被她PASS掉了,我姜可卿怎么有脸出去见人?”
“————”※※※
会面的地方在烟雨江南,一个带有浓重苏杭气息的私人会馆。
唐重看到那个男人的第一眼就不喜欢,因为他太帅了。
其实也不是帅。
那个男人没唐重长的好看,甚至都不能称之为传统意义上的帅哥。但是,他坐在那儿的那股子儒雅风范和卓越气质就不是唐重这种毛都没长齐全的小毛孩所能够拥有的。
成熟气质,也是很多小姑娘喜欢的大叔气质。
因为小姑娘们都喜欢『大叔』,于是,这年头凡是上了三十岁的男人都自称自己是“大叔”。
女人们喜欢大叔不假,但是,女人们喜欢的是身材高瘦衣着得体沉稳大气有良好经济实力的中年男人,那些腆着大肚子穿着大裤衩夹着拖鞋从超市里扛半边西瓜一瓶酱油的男人完全不在她们的考虑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