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了雁回一眼:“知曉我醒得晚,你便這般把男人帶到我房裡來了?”
雁回都沒回頭看天曜一眼,便道:“他不愛女人。”
天曜:“……”
其實雁回說得沒錯,在經歷過那樣的事qíng之後,但凡是個有感qíng的動物,都極難再去愛了,即便眼前之人再似天仙,在天曜眼裡,也不過一朵繁花而已。
可看見弦歌聽了雁回的話之後,意味深長的“哦”了一聲,饒是善於隱忍的天曜,也衝動的想把雁回的嘴巴fèng上。
弦歌招了招手:“先都坐吧,但聞早上那王家公子又來找你,你還追出去了,都gān什麼了?”
“王小胖子給我下了狐妖血做的迷香,但卻犯了傻,讓我愛上了這傢伙。”雁回只身後往後面指了下,“然後我就去揍王胖子,讓他給我解藥了。”
弦歌本是隨口寒暄一句,但得到了這個答案,弦歌端茶的手微微一僵。她抬了眼眸,目光婉轉的落在雁回臉上:“哦……”
“我問他上哪兒買的迷香,他說是在城南天香坊,鳳銘手上買的。”
弦歌chuī了chuī茶,喝了一口,沒有搭腔。
“我要是沒記錯,鳳銘是七絕堂的副堂主,而弦歌,你這忘語樓,也是屬於七絕堂的吧。”
聞言,天曜一驚,但當事的兩人——雁回與弦歌卻都沒有太大反應。
天曜皺了眉頭,心裡只道雁回衝動,既然這弦歌與七絕堂同屬一窩,那他們探得迷香線索一事,又如何能直接告訴弦歌!
可天曜還沒擔心完,弦歌便放下了茶杯,頗為無奈的一笑:“那般告誡你,讓你不要蹚渾水,你還非得往裡邊邁腿。回頭泥足深陷了,我可不管拉你。”
弦歌這話帶著打趣,而雁回卻一反平日嬉皮笑臉的神態,正色道:“此事有關辰星山名譽,有關我師……凌霄。弦歌你知道,別說蹚渾水,前面便是架了口鍋燒沸油,我也會跳下去。”
弦歌一嘆:“痴兒。”
雁回這時卻笑了:“彼此彼此。”
弦歌放了茶杯,看了天曜一眼:“不是說藥下到他身上了麼,你不去在乎你的‘心上人’卻還那般著緊辰星山的事,你那迷香,當真對你管用了?”
“管用啊,我現在一看他就跟看到太陽一樣,閃閃發亮的。”
天曜頗有負擔的按了下額頭。
雁回接著道:“但這不影響辦正事。”
因為對於雁回來說,辰星山和凌霄,從來不止傾慕與喜愛這麼簡單。那是她混雜了無數種感qíng,永遠不可能放下的……
心結。
?
☆、第三十四章
?“談正事吧。”雁回道,“我素來便知道這七絕堂雖是亦正亦邪,給錢就辦事,但該有的大義與人xing卻並未磨滅,這狐妖迷香的買賣,怎麼看也不是你們的一貫風格。”
七絕堂本是江湖一個神秘的組織,十幾年前名不見經傳,卻在這十來年間漸漸發展壯大,成了赫赫有名的一個qíng報與暗殺組織。
其名氣之大,勢力之深,不僅在江湖之中,便是仙家門派里也有他們的探子,傳說只要付得起錢,就算想知道皇帝昨晚親了幾下妃子的臉蛋都行。而暗殺的人上至朝堂下至江湖,七絕堂除了不殺皇室中人與仙門中人,別的,沒有哪個活路不接。
天曜這十幾年在偏僻的銅鑼山里,對外界的消息少有涉獵,即便有,他的心思也落在各大仙門中去了,哪裡會關注這些江湖門派的消息。
是以對這七絕堂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而雁回,則是早在當年認識弦歌的時候,就對這些事qíng有個大概的了解了。
這忘語樓是七絕堂在永州城立的一個點,因為永州的地理優勢,大江南北人都往這裡聚集,大江南北的消息自然也都往這裡來。在這忘語樓里的姑娘,小廝,包括後院的廚子與掃地的大娘,無人不是七絕堂的耳目。
弦歌端著茶杯靜靜琢磨了一會兒,道:“你不如先跟我說說,你是怎麼知道此事?”
“有個被殺了的狐妖給我託夢,讓我來這裡救救她同樣被抓來放血的女兒。”說到此處,雁回順口提了句,“說來,這事要是你們七絕堂在做,弦歌你別的或可不管,不如先幫我這個忙,替我將那個叫白曉露的小狐妖先給要出來,讓她娘安個心,我瞅著她娘都快變成厲鬼了,這兩天雖然不知跑去哪兒了沒來找我,但隔些日子……”
“這恐怕不行。”弦歌放下茶杯,敲了敲杯沿,“我便實話與你說,那狐媚香確實是由七絕堂在做,然而卻沒有經我的手,我是知道此事,但卻也要硬生生的裝做不知道。”
雁回皺眉:“為何?”
弦歌看了天曜一眼。
雁回頭也沒回,只對弦歌道:“你就像我現在一樣,當他是個死人,他如今和這世上誰都沒有關聯,就算聽到消息他想出去說,也找不到人聊天的。”雁回總結,“就是活得那麼孤獨。”
“……”
天曜再一次發現自己對雁回的話……無法反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