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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芳端著包子回了家,剛進屋裡就對著顧大伯說:「瞧瞧,你侄兒媳婦做的包子,手藝好,人也大方,一點兒不扭捏。」
顧大伯常年皺著的眉頭舒展開:「祖宗保佑,趕明兒咱們去給爹娘上柱香,還有朝朗他爹,讓他們保佑這小兩口,好好過日子。」
李秋芳也說好,將東西放好就洗漱歇息了,正是農忙,每天天不亮就要起來幹活,晚上睡早些才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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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晨光熹微,顧朝朗已經出門了。
時樂醒來不見人,也不再賴床,起身梳洗,想了想又戴上那根銀簪子,今日回門,總要讓爹娘放心,知道他過得好。
收拾好他就去了灶房,將昨晚剩的包子放鍋里蒸上,等著顧朝朗回來吃早飯。
約莫一炷香的時間,顧朝朗就回來了。
見顧朝朗走進灶房,時樂起身接過他背上的背簍,手上一沉差點沒拿穩,他驚道:「這是買了多少,怎這麼重。」
顧朝朗撓撓頭,一邊將東西從背簍里拿出來一邊道:「 沒多少,我今日去得早,那豬肉攤剛開張,我見排骨不錯,就買了六根,有七斤重,咱們留一根在家吃,剩下的當回門禮,還有一斤茶和一斤糖,別的就沒了,一共花了二百八十文。」
說完又從懷裡掏出一個布包遞給時樂,「我帶了一兩銀子去,這是剩的錢,你收著。」
時樂接過錢的手都有些抖,他是有些想試探一下顧朝朗是不是個大方的,萬萬沒想到他這麼大方啊!這手也太鬆了,像他們這等農戶人家,誰家過日子不是精打細算的。
一根排骨剁的小些能有十幾塊,多摻些水能熬上一大鍋湯,既有肉味又滋補,足夠一個五口人家吃上兩天,所以價格也很不便宜,一斤排骨的價錢能買上兩斤肉,普通人家一年到頭也買不了兩回。
他以前就沒聽說過有人回門禮還帶排骨的,能帶上幾斤肉的就已經是上等了。
時樂心裡五味雜陳,既感動他這樣看重自己,又有些想斥責他不能這樣手鬆,更是羞愧自己還存著那樣試探的心思。
他在心裡告誡自己以後萬萬不能再如此,顧朝朗真心待他,他也要回以真心才是。
他握緊了手裡的錢,只小聲道:「多謝你。」
顧朝朗不知他這頭心思百轉千回的,微皺著眉頭道:「這有什麼謝的,我們是一家人,這點東西不算什麼。」
時樂有些害羞,但還是低聲說道:「你很好,嫁給你我開心呢。」
